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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食品卫生和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附件5 攀枝花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食品卫生和“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吸引力,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实现市委、市政府关于2007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全面整治我市食品卫生中食品消费环节(即餐饮行业)及小美容美发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小旅店、小网吧以下简称“五小”,划分标准见附件1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本着“分类实施,稳步推进,全面提高”的原则,开展综合整治工作,达到以下目标。 经营单位的法制意识和卫生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卫生制度健全。经营单位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等两证持有率达100%,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并做到亮“三证”经营;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100%。 卫生设施符合标准要求。设施、功能区域布局基本合理,“三改”、“三防”到位。 餐饮行业无流动经营摊点。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整治工作在政府的统一领导食品卫生和“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下,各部门相互支持协作,齐抓共管,动员全社会参与,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局面。 (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形成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的工作机制。 (三)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注重实效。以完善硬件设施、规范软件管理为重点和突破口,立足整改达标;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四)疏堵结合,加强监管,长效管理。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重视疏导工作;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食品卫生和“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副市长张祖芸同志任指挥长,市委宣传部、东区政府、西区政府、仁和区政府、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攀枝花学院、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攀枝花火车站、保安营机场的领导为指挥部成员(详见附件2)。市卫生局为该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副局长徐翠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卫生局抽调4名工作人员,其他成员部门各确定1名联络员组成。具体办事机构为市卫生局双创办,办公地点在市卫生监督局院内(地址:攀枝花市人民街111号,邮政编码617000,联系电话和传真:3335620,电子邮箱:wsjscb3335620@163.com)。 四、职责分工 餐饮和“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的基础上,各有关部门明确责任、通力合作、联合执法、形成合力。 (一)各区政府: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食品卫生和“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负责所辖区域专项整治工作,抓好整治工作的宣传动员,加大督查、监管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到位。 东区政府责任人:副区长 西区政府责任人:袁大勇副区长 仁和区政府责任人:刘副区长 (二)市卫生局:负责全市食品卫生和“五小”行业专项整治的牵头工作,在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各成员部门逐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措施;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制定《攀枝花市食品卫生和“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统一全市食品卫生和“五小”行业卫生整治标准(食品卫生及“五小”行业卫生标准见附件3);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依法开展餐饮和“五小”行业的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整改不达标的,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承担专项整治工作的卫生技术指导和培训;组织相关成员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责任人:徐翠副局长 (三)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监督、指导餐饮和“五小”行业对油烟、煤尘、污水等进行治理对使用清洁能源的情况组织考核验收依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划定“禁燃区”的有关要求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责任人:刘富中局长 (四)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完善建城区内的煤气管网,拆除餐饮店邻街炉灶,实施餐饮和“五小”行业煤改气(电)、前改后工程;强化门前三包,依法取缔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对经营单位的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和无害化处理。 责任人:陈忠恕局长 (五)市工商局:负责集贸市场中熟食品摊位“三防”设施整改;加大餐饮和“五小”行业的监督执法力度,查处违法行为,对整改不达标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户。 责任人:刘文副局长 (六)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对城区餐饮和“五小”行业进行合理规划;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卫生整改措施。 责任人:局长 (七)市公安局:负责为执法活动提供安全保障,对监督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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