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秀娟-工商管理毕业论文.doc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黄秀娟-工商管理毕业论文

学校代码 10006 学 号 11909500452 1分类号 1密 级 毕业综述 论附赠式有奖销售的法律规则 学习中心名称 北京市科学技术进修学院 专业名称 工商管理 学生姓名 黄秀娟 2013年9月10日 附赠式有奖销售 摘 要 无论是在国内贸易还是在国际贸易中,有奖销售已经成为越来越普遍的一种市场现象。但是,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以及在正常的有奖销售过程中产生的纷争,已经成为包括法学界在内的诸多学科的难题。目前对有奖销售行为的研究多集中在竞争学(把有奖销售作为一种竞争手段)和市场营销学(把有奖销售作为一种促销方式),从法学角度进行研究和探讨的比较缺乏或者不够深入。有奖销售行为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附带性地向交易对方提供一定数量物品、金钱或者其它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包括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和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本文主要研究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的有奖销售。参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应当对附赠式有奖销售进行规制,对赠品额度和方式作出严格的限制。 关键词:附赠式有奖销售;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 论附赠式有奖销售的法律规则 随着我国买方市场的逐渐成熟,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附赠式有奖销售已经成为经营者的重要的促销手段,在商业实践中屡见不鲜。各大百货商场的“满就送”活动就是附赠式有奖销售的一种重要形式。周末满三百送一百二;圣诞满三百送一百五;店庆满三百送一百八……面对激烈的竞争,商场似乎是没有后路可退,非送不可;消费者则是从中摸出门道,等待商场“满就送”时再去购买,于是只要商场有“满就送”活动,就往往是人潮涌动。这对商业的繁荣也许是件好事,但是由于我国法律目前对附赠式有奖销售缺乏可操作性的规范,对其放任自流的结果则可能会与繁荣商业的目标南辕北辙。随着附赠式有奖销售的愈演愈烈,对其的法律规制也显得刻不容缓。 一、附赠式有奖销售概述   附赠式有奖销售,是有奖销售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附带性地向所有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它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一般来说,附赠式有奖销售具有以下特征: 提供赠品的是经营者,接受赠品的为与其交易的消费者。虽然有学者认为,根据交易对方的性质的不同,附赠包括经营者之间的附赠和经营者向消费者的附赠。[1](P367)但是根据《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经营者在商品交易中不得向对方单位或者其个人附赠现金或者物品。但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的除外。违反前款规定的,视为商业贿赂行为。可见,经营者之间的附赠已经被法律明确规定视为商业贿赂行为,因此本文讨论的附赠行为仅指经营者向消费者的附赠。具体就商场“满就送”活动而言,附赠的主体双方就是商场和购买商场货品的消费者,只要消费者消费到达指定的数额就能获赠一定数量的购物券。   附赠的赠品是向不特定的所有的消费者提供的。只要与其交易,就提供赠品,而且是一种一视同仁而不是厚此薄彼的提供。这是附赠式有奖销售区别于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重要的特征。如果商场举行的是满三百送一百二的活动,那么只要消费者购物达到三百的金额,无论是谁,都可以得到一百二的购物券,只是由于消费者消费的金额不同而在赠送上分为若干个等级而已。 在附赠式有奖销售中,经营者所提供的赠品有多种形式,但一般分为现金和物品。物品包括与所购物品完全相同的物品或小样,还包括同种类物品和完全与所售物品不相关的物品;现金除以货币外,现在较为普遍的是有价证券,例如只能在该经营者的经营场所内并且在某一特定时段内消费的购物券。通常商场所举行的“满就送”活动所赠送的是在该商场内使用的礼券,凭该券可以购买与其所标明的价值等额的商品。   附赠作为一种经营者促销的手段,是公开地给予任何

文档评论(0)

dajuhyy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