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专题研讨综述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专题研讨综述? ??《侵权责任法》于2010年7月1日已经实施,为了正确理解和把握该法立法本意和精神实质,统一裁判标准,指导审判实践,周口中院于2010年6月28日组织召开了《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专题研讨,省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卜发中、综合组组长邹波,省法院《公民与法》编辑部主任田莹以及周口两级法院从事民事审判的部分法官和律师代表等共40余人应邀参加了会议。会议围绕《侵权责任法》涉及的十一个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形成了倾向性的指导意见。现将研讨观点进行整理,供读者参考,以期对审判实践有所助益。 一、《侵权责任法》与相关法律的适用问题 与会人员认为,在《侵权责任法》与其他法律适用上发生冲突时,依优先适用特别法的原则适用侵权法;旧法和现行司法解释规定不与《侵权责任法》冲突的,可继续适用。?在《侵权责任法》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关法律问题的适用关系上,民事审判中尽量不要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内容,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赔偿义务人不一致,则应受理;如果赔偿义务人一致,则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及计算标准问题 1.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的计算,有特别法规定的国家赔偿、工伤保险等适用特别法以外,其他都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予以确定,该司法解释中有与《侵权责任法》不一致的,依照《侵权责任法》。 2.直接物质损失以实际发生的数额作为赔偿标准。 (1)医疗费: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除需提供正规医疗费票据外,还需要提供一日清单进行认定;外购药除需购药发票外还应有医嘱;转院治疗一般需要原治疗医院的转院证明,根据病情需要确需转院的除外;后续治疗费原则上应当一并解决,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根据医院出具的证明确认,超过5000元以上的,需要经过司法技术鉴定进行确定。 (2)误工费以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实际减少的收入数额,可以按照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条件进行伤残评定而无正当理由拖延伤残评定的期间内,可以不计算误工费。 (3)护理费以护理人员实际减少的收入或者雇佣护理人员实际支出的费用来计算。受害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护理人员实际减少的收入数额,可以按照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护理人员虽然有二人以上,但护理费的计算原则上为一人。受害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可以确定护理人员二人,但截止到出院之日。出院后,仍需要护理的,原则上也是一人。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提供的正式票据进行审核计算。受害人提供的票据与就医的地点、时间、人次等不相符合的,不予支持。 (5)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辅助器械治疗、康复锻炼、按摩以及营养费,必须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及辅助器械生产单位的证明予以确定。必要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司法鉴定予以确定。 3.间接物质损失采取固定的计算方法进行“定型化赔偿”的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三十条的规定,予以确定。 关于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10】23号)中要求:“四、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侵权责任法并没有规定被抚养人生活费,而是将其包含在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之中,为了充分保护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权益,在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标准没有提高之前,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也符合立法精神,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该通知要求,在确定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的数额时,额外加上被扶养人生活费,只是在列项时不再单独列被抚养人生活费的项目。 4.受害人死亡的,其配偶、父母、子女为赔偿权利人,没有配偶、子女或者配偶、父母、子女死亡的,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赔偿权利人。受害人生前依法承担抚养义务的、不是其近亲属的被抚养人也是赔偿权利人。赔偿权利人有二人以上的,为必要的共同诉讼,没有参加诉讼也没有明确表示放弃赔偿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死亡赔偿金属于死者近亲属可得利益的丧失,由赔偿权利人共同享有。赔偿权利人之间因为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发生争议,应由各权利人按份平均分配。 三、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及赔偿数额的限定问题 与会人员认为,1.《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