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制度
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制度 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制度 一、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法律援助中应当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始终把提高办案质量,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为首责。 二、法律援助中心应当依法做好法律援助的受理审查和决定工作,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决定符合法律的规定。 三、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应督促承办机构将承办人员的姓名、联系方法于三日内函告法律援助中心,同时,应对办案人员的办案过程进行监督。 四、接受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机构未经法律援助中心的同意不得擅自将法律援助事项转委托其他机构办理。 五、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在接案后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认真履行刑事指定辩护和民事代理职责,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不得收取任何财物或私下将法律援助事项变成有偿服务。 六、法律援助中心对具有较重大社会影响的法律援助事项应注意了解办案进程,必要时可组织工作人员旁听法庭审理,或听取受援人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及时总结办案经验。 七、法律援助中心可采取以下形式进行法律援助质量检查; (一)审查案卷材料,检查案件质量; (二)向受援人发放《意见征询表》,征询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 (三)向法院等有关单位发放意见反馈表,征询对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事项)的意见; (四)组织有经验的法律专家、法律工作者对案件的办理质量进行评议。 八、法律援助中心应设立投诉电话或投诉信箱,接受当事人的投诉,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当事人。 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作为考核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人员工作的重要指标,对质量检查的检查,适时给予通报。 十、法律援助中心发现在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过程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报司法行政部门,由司法行政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做出处理决定。 档 案 管 理 制 度 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或其他法律工作者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所形成的材料,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和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要求,进行立卷归档。法律援助案件档案为长期档案,由法律援助中心保管。 二、法律援助案件档案分民事类、刑事类和行政类。民事类包括:非诉讼、诉讼、和仲裁案件;刑事类包括:法院指定辩护和公民申请的案件。 三、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人员,应在法律援助事务办理完毕后,自签收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仲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案件材料加以整理送交法律援助机构归档。 四、法律援助业务档案应按照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表底的顺序排列,案卷材料应按业务办理的程序或时间排列。 五、民事、行政案卷应当包括:法律援助申请表、受援人身份证复印件、经济困难证明、法律援助审批表、给予援助决定书、法律援助机构指派通知书、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批办单、法律援助协议书、授权委托书、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诉书、国家赔偿申请书)或答辩状、调查材料及相关证据、庭审笔录、代理词、判决书(调解书、仲裁书)、结案报告表、意见反馈表等。 六、刑事案卷应当包括:法院指定辩护函、法律援助机构指派通知书、委托协议、起诉书(属上诉、申诉案件的,还应包括:一审判决书、上诉状、申诉状)、会见笔录、阅卷摘录、庭审笔录、辩护词、判决书、结案报告表、意见反馈表。 公民就刑事案件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还应包括申请书、受援人身份证复印件、经济困难证明、法律援助申请审批表、给予援助决定书。 七、法律援助案件档案要做到一案一卷。 八、法律援助咨询(来访、来电)的档案为短期档案,来访、来电,实行一月一卷,每月的第一周对上个月的登记表及时立卷归档。 九、法律援助来信(函)归档的内容包括:来信(函)、文件处理单、拟办回信(函)底稿、回信(函)正稿。 法律援助来信(函)及复信(函),视信(函)的数量,实行半年或一年一次立卷归档。 十、法律援助机构应确定专人对办结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应退回案件承办人员进行补充,检查合格后,对案卷进行整理立卷、装订成册,送领导审阅后,移交给档案管理人员。 十一、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档案法》的规定,认真负责保管好档案,并建立查阅、查询登记制度。 接 待 登 记 制 度 一、各所、中心,每天要安排专人值班,负责接待当事人来访(来电、来信),值班时间按机关正常作息时间执行。 二、值班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衣着整洁、举止端庄,服务热情、态度文明,能准确、耐心、细致地给来访(电)者解答法律咨询。 三、法律援咨询一般应即时处理,复杂疑难的,可以预约择时办理。解答时语言要通俗易懂,在引用法律条文时应准确无误,要尽力为当事人指明解决问题的最妥善方法。 四、对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要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耐心做好说服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