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处罚项目自由裁量.docVIP

科学发展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处罚项目自由裁量.doc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处罚项目自由裁量分解表 序号 名称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 标准 1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轻微 未按规定进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形象进度为土石方施工20%以下的且能主动整改的. 给予警告 一般 未按规定进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形象进度为土石方施工20%以上、基础工程以下的。 责令限期改正, 较重 未按规定进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的,形象进度为基础施工的;或因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办理招投标且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 责令限期改正,计入诚信不良记录,,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 严重 未按规定进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的,形象进度为主体施工的;或因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办理招投标且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 责令限期改正,计入诚信不良记录,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七的罚款。 特别 严重 未按规定进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的,工程形象进度主体以上;或不配合调查或工程产生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影响的。 责令限期改正,计入诚信不良记录,处合同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 2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七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一)以行贿谋取中标; ????(二)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三)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四)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轻微 实施串通投标行为,但未中标或被及时查处纠正尚未给国家、社会及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 ?给予投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对单位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百分之五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一般

文档评论(0)

*****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