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侵权致死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doc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试论侵权致死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doc

  试论侵权致死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   内容摘要:运用文义解释和体系解释的方法分析来看,《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身体受到伤害请求赔偿中的伤害,其含义并不包括死亡的后果在内。运用目的解释的方法分析来看,136条第1项规定的是侵害健康权赔偿请求的诉讼时效,而侵害生命权赔偿请求的诉讼时效并不能适用该条文。由是观之,侵权致死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不应适用规定的1年的非凡诉讼时效期间,而应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关键词: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死亡     一、新问题的提出      各国及地区相对于普通诉讼时效规定了一些期间较短的非凡诉讼时效,比如台湾、德国、法国等规定追讨律师费、收取租金等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但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遍查各国民法典,均作为普通诉讼时效,而未见有非凡的规定。但是在我国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却往往被当作期间为1年的非凡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就经常被引为这种见解的法律依据。该条规定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持此见解者常用的理由是不论侵权行为致人伤残,还是致人死亡,都是身体受到伤害的结果之一。果真这样的理解正确吗?粗看似乎有道理,其实不尽然。      《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的规定包括了侵权致人伤残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这一般来讲是没有争议的。但是对于造成死亡的赔偿请求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包括在内,却值得探索。侵权致人死亡所造成的后果极为严重,死者亲属的情绪也会非常激愤,所以一般来讲,这类纠纷都往往会在1年以内或协商解决,或诉之公堂,因此,对于诉讼时效期间是1年还是2年,在大多数情况下从现实意义上来讲尚无区分的必要性。但是在一些非凡情况下,非凡是对于在当事人法制意识尚处于发育期,或者本身纠纷的责任归属很难搞清楚,而事过1年有余才熟悉到自身权利可以通过诉讼来对特定对象索赔的情况下,提出侵权致人死亡请求赔偿是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就非常有必要了。      二、对第136条第1项中伤害和死亡的解释分析侵权致死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否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首先需要分析伤害的含义是否涵盖了死亡。假如伤害的内涵包括了死亡,其外延完全涵盖了死亡,则可以认为侵权致死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第136条第1项。否则,则不能适用。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此并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对此需要运用民法解释学的方法对伤害及死亡进行解释。      1、文义解释      文义解释又称语义解释,是指按照法律条文用语之文义及通常使用方式,以阐释法律之意义内容。法律解释必先由文义解释入手,且所作解释不能超过可能的文义。否则,即超越法律解释之范围,而进入另一阶段之造法活动。因此,解释伤害是否涵盖了死亡,首先需要作文义解释。      从字词的语义来看,根据现代汉语大词典的解释,伤害是指肢体或情感受到损伤,而死亡则是指生命的结束。二者显然无论从内涵还是外延上来看均属两个互不关涉的概念。能将二者联系起来的唯一纽带是伤害的后果可能演化成为死亡,不过这体现的也只是一种递进关系,并不体现二者相互涵盖的关系。也就是说,当伤害结果发生而死亡结果尚未发生时,只能说这一结果是伤害而不能说是死亡;而当伤害结果最终发展出死亡结果时,则只能说结果是死亡而不能说是伤害,这是两个词语在汉语言中的通常用法。      另外,从权威的《民法通则》英译本也可以印证上述观点。第136条第1项中身体受到伤害英译为bodilyinjuries,第119条中的伤害译作physicalinjury,死亡译作victimdies。显然,第136条中身体受到伤害并不包括造成死亡的后果。      显然,用文义解释的方法得出136条第1项中的伤害并不包括死亡在内。      2、体系解释      假如说文义解释尚不能克服法律术语和通常用语之间可能的差异的话,可以同时用体系解释的方法来加以补充。体系解释是指以法律条文在法律体系上的地位,即依其编、章、节、条、款、项之前后关联位置,或相关法条之法意,阐明其规范意旨之解释方法。采用体系解释方法,可以使法条和法条之间,以及法条各款之间,相互补充其意义,组成完整的法律规定,以维护法律体系及概念用语之统一性。      对照《民法通则》的前后各条文分析来看,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在此,侵害表示动作、行为,而伤害和死亡是并列的两个不同概念,分别表示侵害所造成的两种不同后果。根据中文的语法规则,并列的概念相互间是没有包容性的,由此可见,在此条文中,伤害并没有将死亡包括在内。从《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

文档评论(0)

ggkkppp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