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专业毕业论文发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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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专业毕业论文发表

刑法专业毕业论文发表   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其他部门法也具有强制性,对于违法行为而言,它们可以说是“第一道防线”。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刑法专业毕业论文发表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刑法专业毕业论文发表篇1  试谈食品安全的刑法保护路径   摘要:近些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引起了较大的社会舆论,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处理至为重要,其已经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然而,由于诸多原因的存在,目前法律对此的处理结果难以起到规制作用,为提高震慑力,因此食品安全问题应该入刑。   关键词:食品安全;刑法保护;《食品安全法》   近年来,食品行业发展较为迅速,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生活。然而,由于诸多原因,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某些企业为了获取利润,节约原材料,不惜往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或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材料代替,最终在人体摄取后,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甚至导致食用者死亡。此类事件影响极为恶劣,不但损害了企业自身名誉,更重要的是对民众的生命健康构成威胁,而且对我国蒸蒸日上的对外贸易,尤其是食品出口颇为不利。而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罚,现行法律还存在有很大缺陷,不能起到太大的震慑作用。因此,有必要将食品安全纳入刑法,对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予以严惩。   一、食品安全刑法保护的必要性   1.食品安全问题的影响   首先,各类食品是人们生存的基础物质,若安全无法保障,必然对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影响。农药、化肥的过量使用,或者随意使用食品添加剂,这些行为都违反了食品行业安全规定。特别是一些有毒的化工原料,极易损坏人体各组织功能,甚至致癌、致死。其次,食品安全破坏了社会稳定。近十年来,苏丹红鸭蛋、三聚菁胺奶粉、皮革奶、地沟油、瘦肉精、镉大米、毒生姜等事件引起了社会舆论的谴责。每一次食品安全事件都会对现代人的消费信心产生很大影响,引起人们情绪上的焦虑。一旦生产和消费两个环节出现问题,极易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若不加以制止,很可能造成社会不稳。此外,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与各国的贸易往来日益密切,食品在其中占据着很大比重,对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大有裨益。然而国际贸易对食品安全有着极其严格的要求,而国内食品往往在出口时不能达到安全标准。如此一来,对我国的名誉,以及对外贸易都会形成不良影响。所以,为进一步提高国际竞争力,必须加强法律控制。   2.食品企业自身特点   食品企业以利润为首要目标,随着食品生产加工技术的更新,食品行业取得很大进步,但同时企业数量增多,获利愈发困难。这就导致很多企业存在侥幸心理,为获取最大利润,隐瞒实情,散步虚假信息,蒙蔽消费者,出现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而消费者往往是以价格作为重要的衡量标准,导致劣质食品充斥市场,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消费权益,以及对正规企业的经营都极为不利。而且,就我国目前状况而言,部分经济实力雄厚的大型食品企业,面对社会舆论和道德谴责,甚至在法律面前都可以利用经济手段来减轻自身罪行。所以,有必要依赖刑法予以严惩。   3.刑法的作用   刑法是最为严厉的法律,具有最后保障功能。没有刑法作为后盾,其他法都难以执行。经济法或行政法在处理食品安全事件上存在有局限性,面对行政拘留,或是罚款,很多大企业其实并不在乎,难以对其行为形成震慑。而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既能罚金、没收财产,又具有限制人身自由、剥夺政治权利、判处死刑的权力,能够使犯罪主体心生敬畏。且刑法具有教育作用,与强制性相结合,会产生有效的震慑力,可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另外,其他部门法是第一道防线,而刑法则是第二道防线,在实际处理食品安全事件时,第一道防线经常存在着很多无奈和尴尬,必须由第二道防线介入。当民法、行政法起不到实际作用时,应当发挥刑法的作用。   二、我国食品安全刑法保护存在的不足   1.刑法体系不统一   首先,从刑事立法上来看,未能很好地对接。《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安全范围和主体的限制都比《刑法》规定的更广,囊括了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涉及所有环节的全部人员,而《刑法》主要是针对生产、销售两个环节,主体也只是针对生产人员和销售人员。即便是在对象上,《刑法》的规定也仅限于少数物质,并不包括企业物质。如此一来,某些企业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并应承担刑事责任时,却没有相符的罪行。比如新鲜蔬菜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变质,而运输公司在之情的情况下仍然运输给销售商,其行为危害性极大,但不属于生产和销售范围,从现行法律上分析,不构成食品安全犯罪,显然存在有缺陷。其次,从司法解释上来看,与《食品安全法》同样不能很好地衔接。司法机关《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于《食品卫生法》实施期间,但是在《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并未修改,而《食品卫生法》在《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就已无效,所以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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