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援助工作站主要职责.doc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一、法律援助工作站主要职责

法律援助三级网络 配套管理制度 遂溪县法律援助处 2012年5月 目 录 1、县法律援助处建设要求…………………………………………1 2、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要求……………………………………2 3、村(居)委会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要求………………………2 4、县法律援助处工作制度…………………………………………3 5、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7 6、村(居)委会法律援助联络点工作制度………………………9 7、县法律援助处工作职责…………………………………………9 8、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职责……………………………………10 9、村(居)委法律援助联络点工作职责…………………………11 县法律援助处建设要求 1、机构建设标准。法律援助处经当地编制部门批准依法设立,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能够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能。 2、队伍建设标准。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强、文化素质高、热心法律援助事业的法律援助队伍。 3、制度建设标准。依据《法律援助条例》和《律师法》规定,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保障法律援助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经费保障标准。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经费、办案经费,列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全额拨款,经费数额能够基本满足当地的法律援助工作需要。 5、业务工作标准。认真履行法律援助职能,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 6、信息化建设标准。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应用,加快法律援助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发展,逐步实现法律援助工作的标准化、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 7、办公设施标准。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逐步改善法律援助机构的办公条件,配置必要的交通、通讯、照相、复印档案管理等办公设备,以适应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 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要求 1、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名称统一规范为:遂溪县××镇法律援助工作站; 2、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联络员由各司法所和镇综治办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镇综治办或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由各司法所所长担任; 3、办公场所交通便利,标志明显,方便群众来访,援务公示,配备电话、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文件档案柜、法律法规数据库。 村(居)委会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要求 1、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点名称统一规范为:遂溪县法律援助处××村(居)委会联络点。 2、村(居)委会法律援助联络点的联络员由村(居)委会主任或调解主任兼任,办公地点设在村(居)委会。 3、法律援助联络点在硬件设施上应当具备:一块牌匾、一幅申请法律援助指南板报、文件档案柜、联络电话、申请法律援助登记簿和统一制定相关证明、材料表格。 县法律援助处工作制度 岗位责任制度 一、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县法律援助处全面工作; 2、指导、检查全县法律援助处对法律援助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 3、主持制定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落实; 4、负责全县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培训工作; 5、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6、负责县法律援助处受理案件的审批工作; 7、抓好信息、新闻报道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其他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努力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钻研法律援助业务; 2、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实事求是,秉公办事的原则; 3、严格遵守司法部“四统一”原则,按规定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检查; 4、热情服务,文明接待,依法解答法律咨询和处理法律援助事项; 5、接访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尽力为来访群众提供方便; 6、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岗; 7、挂牌上岗,配证服务; 8、廉洁自律,不得接受当事人的礼品、礼金和宴请; 9、保守国家秘密和当事人隐私。 首问负责制度 首问负责人是指申请人或办事人到本处咨询、申请法律援助、办事时,首位接洽的工作人员。 申请人或办事人提出的服务事项,属于职责范围的,凡是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首问负责人应当在限时办结制度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结;手续不全或者未能及时办结的,需要补充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有关具体事项,首问负责人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办事人,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事项及时告知理由。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次性告知是指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人,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时,接待人员对申请人的申请事项,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予以一次性告知申请的相关事项。 经办人员对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负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提供的材料,需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告知申请人到相关部门提取,并告知申请人注意案件的诉讼时效等问题。 限时办结制度 限时办

文档评论(0)

153****9595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