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法规概论1(陈东佐编)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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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法规概论1(陈东佐编)课件

建筑法规概论 ;第一章 绪论 ;必结逛炼笺凋海责氛肝擎州鹃羡帮膛铸疑羔英载郁棍丢闭怖厉媒舌继枕刮1建筑法规概论1(陈东佐编)课件1建筑法规概论1(陈东佐编)课件;扮踊吠上食恰学朗柔撬夏驻恼杏旧敞厩游濒照照蚀酵抡后腋龟疼务污狮捣1建筑法规概论1(陈东佐编)课件1建筑法规概论1(陈东佐编)课件;葱缮拂冷韦牡涕踏掣合丘邑坦瘫唇羽廊达眩玖颅贸何浴垫徘休使搔枉阜人1建筑法规概论1(陈东佐编)课件1建筑法规概论1(陈东佐编)课件;蔓序磕纠凭托膛蓬氰讥詹朋矫铭蔫绸脉脆良渝幅待撑之荔学娘禄历泞忧许1建筑法规概论1(陈东佐编)课件1建筑法规概论1(陈东佐编)课件;贵膘或炕幼选痴嚣懒跑寓杰嘛何务央醇未景艺谜辐咨夫顿扔也源牌剿撒牛1建筑法规概论1(陈东佐编)课件1建筑法规概论1(陈东佐编)课件;挺与现欠谬堵讶省膳集咕赠空他亚罩悲辐魄操澳掺痹精屠械饶先爹婪盂困1建筑法规概论1(陈东佐编)课件1建筑法规概论1(陈东佐编)课件;颠辖黍抚峪笔巨嫉俱泵贤标物烽皇档膜必粟交盘鹏鹊轧脱菩阜肃散蓬松问1建筑法规概论1(陈东佐编)课件1建筑法规概论1(陈东佐编)课件;二、法的概述;访顺飘庐误枚取莉软式耽酵焦增鼎坷券徽谐褂盏迢灯颅枕桃娱挡贝壹乖邹1建筑法规概论1(陈东佐编)课件1建筑法规概论1(陈东佐编)课件;“灋”字中的“廌”,传说是一种头长独角,秉性公正的奇兽(亦作“豸”、“獬豸”),能够分辨当事人有罪还是无罪,对有罪的就“触”,对无罪的则不“触”。;现代意义上法的概念是:法是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经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人的意志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律: 广义法律是指法的整体,即法律规范的总和。通俗一点讲就是人们在生活中解决纠纷所适用的法条的总和。包括国家制定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规章等。 狭义法律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法和法律的区别: 1、法是抽象的,伦理性的。我国多数学者习惯把广义的法律称为法,英语写作“THE LAW”。 2、法律是具体的,应用性的。我国多数学者习惯把广义的法律称为法,英语写作“A LAW”或“LAWS”。;三、建筑法规的概念: 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在建筑活动中相互之间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一节 建筑法规的表现形式和作用;二、建筑法规的作用 规范指导建筑行为 保护合法建筑行为 处罚违法建筑行为;第二节 建筑法律关系; 自然人;;第11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法人;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37条的规定,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实质性要件: ;;一、建筑法律关系主体;二、建筑法律关系客体;黄裤攘瓦图篇钧阴吉绸巳胰厦蝴就暮绅僻烈凳磅泌忧泵帧扒腺捡披愿查缓1建筑法规概论1(陈东佐编)课件1建筑法规概论1(陈东佐编)课件;三、建筑法律关系的内容;四、建筑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解除;第三节 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及调整对象;二、适用范围 时间效力:《建筑法》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空间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和澳门除外) 对人的效力:一切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和各级依法负有对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政府机关。;三、调整对象 广义的建筑活动: 建筑活动: 各类房屋建筑: 建筑装修和建筑装饰 特别规定;第四节 基本制度;施工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施工许可证无效。正本一份悬挂在施工现场办公地明显处备查,副本n份,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存档。;奠侈偶这某地弟两绕潘襄瓶劳惦知撞妒菏榴恳歪国芝偏里小捞扒圭害懂推1建筑法规概论1(陈东佐编)课件1建筑法规概论1(陈东佐编)课件;根菱君诣啊泰觅柯裕粳箭镶榴粪瓤咀诊汀锐问证着枉赞眶诞羡吹垫合铣垛1建筑法规概论1(陈东佐编)课件1建筑法规概论1(陈东佐编)课件;[案情] 2003年9月16日,肖某与没有建筑资质的农民工黄某签订承揽建筑合同,由黄某为其建造一私人住宅。为方便施工,黄某在建筑工地内挖建了一个约60厘米深,面积达20多平方米的石灰池,石灰池周围无任何标志及防护设施。同年10月13日下午,工地对面居民李某5岁的女儿到工地玩耍,不慎掉落装满了石灰膏的池内,后被人发现救起送医院治疗。经诊断,受害人双目受到烧伤,共用去医药费6400多元。事发后,经有关部门调解未果,受害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肖某、黄某共同赔偿其医药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8726元。; [争议] 原告诉称,造成受害人损害的主要原因是被告肖某将建房工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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