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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银行香港分行全球智汇网服务约定条款
交易放行機制交易放行機制--OTP 裝置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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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玉 山山 銀銀 行行 香香 港分港分 行行 全全 球球 智智 匯網匯網服服 務務 約約 定定 條款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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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約定書人茲為玉山香港全球智匯網業務(以下簡稱網路銀行服務之使用) ,經與貴行協議,並經立約定書人攜回審閱條款內容並充份了解後,
同意簽訂下列條款 ,俾資遵守。未來如有增減、變更服務內容時,亦悉依貴行當時之規定辦理。貴行並可直接於自動化服務系統上宣傳,無須另行
通知立約定書人 ,亦無須另立書面約定。
第一條第一條 約定事項之適用範圍約定事項之適用範圍
第一條第一條 約定事項之適用範圍約定事項之適用範圍
本約定係網路銀行業務服務之一般性共同約定 ,除個別契約另有約定外,悉依本約定之約定。
個別契約不得抵觸本約定 。但個別契約對立約定書人之保護更有利者,從其約定。
第二條第二條 名詞定義名詞定義
第二條第二條 名詞定義名詞定義
「網路銀行業務」:指立約定書人端電腦經由網路與貴行電腦連線 ,無須親赴貴行櫃台,即可直接取得貴行所提供之各項金融服務。
「電子訊息」:指貴行或立約定書人經由網路連線傳遞之訊息 。
「服務時間」:所有項目之服務時間為不分假日 24 小時 ,僅外匯帳務交易因服務之特殊性,服務時間依貴行網頁公告時間為準。貴
行網路銀行因電腦系統暫停服務及結帳時間 ,得暫停立約定書人在網路銀行之各項服務。
「OTP 裝置」:(One Time Password ,簡稱「OTP 」)指一次性動態密碼卡片 ,其運作模式是由卡片內部晶片透過特殊演算法計算出一
組動態密碼 ,每一組數字都是唯一的,且不可重覆使用,產生之動態密碼係作為覆核交易放行之用。
第三條第三條 網頁之確認網頁之確認
第三條第三條 網頁之確認網頁之確認
立約定書人使用網路銀行前 ,應先確認玉山香港全球智匯網 之正確網址 :.tw 無誤 ,才使用網路銀行服務;
如有疑問 ,請洽玉山銀行香港分行,服務電話:852。亦可透過「訪客留言版」進行反應或申訴 ,顧客留言或建議送出後
將依業務項目傳送予專責經辦於規定時限內完成回覆 ,詳情請參考網址:
.tw/bank/about/services/customer/message-board 。
貴行應盡善良管理人之義務 ,隨時注意有無偽造之網頁。
第四條第四條 連線所使用之網路連線所使用之網路
第四條第四條 連線所使用之網路連線所使用之網路
貴行及立約定書人同意使用約定之網路進行電子訊息傳輸 。
貴行及立約定書人應分別就各項權利義務關係與各該網路業者簽訂網路服務契約 ,並各自負擔網路使用之費用。
第五條第五條 電子訊息之接收與回應電子訊息之接收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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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行接收經貴行及立約定書人同意用以辨識身分之電子訊息後 ,應即時進行檢核或處理,並將檢核或處理結果通知立約定書人。
貴行或立約定書人接收來自對方任何電子訊息 ,若無法辨識其內容時,視為自始未傳送。但貴行可確定立約定書人身分時,應立即
將內容無法辨識之事實通知立約定書人 。
貴行對於合理懷疑其內容 、授權、來源及未遵守程序之通訊得拒絕執行,且應可能以電話或其他方式將此等被拒之資料訊息通知立
約定書人 。
第六條第六條 電子訊息之不執行電子訊息之不執行
第六條第六條 電子訊息之不執行電子訊息之不執行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 ,貴行得不執行任何接收之電子訊息:
一、有具體理由懷疑電子訊息之真實性或所指定事項之正確性者 。
二、貴行依據電子訊息處理 ,將違反相關法令之規定者。
三、貴行因立約定書人之原因而無法於帳戶扣取立約定書人所應支付之費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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