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医培养工程实施方案.docx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名医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名医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区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宝塔名医培养工程”计划,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才带学科、以学科建团队,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技术精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能够适应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满足辖区居民就医需求。二、基本原则坚持服务于卫生事业发展和促进科技进步的原则;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鼓励创新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三、目标任务通过“宝塔名医培养工程”的实施,使我区的医疗队伍结构更加合理,技术更优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执业更加规范。实现用10年左右时间,分三批共培养出15名“名医”。四、培养对象全区医疗卫生单位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工作时间10年以上的在岗人员,具备以下所有条件者均可申报。1、在职人员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且有一年以上为“优秀”等次;2、具有主治以上职称;3、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4、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掌握本学科领域的研究进展,对学科建设发展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推动学科向前发展的能力;5、能够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新疗法,培养周期内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区级以上科研课题一项以上;6、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的经验,在本学科领域的应用研究和临床实践中已取得显著成效,并获得公认。7、近三年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市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区级科技成果一等奖的第一作者;②获得区级以上劳动模范者;五、选拔程序及方式培养、造就对象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遴选。分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选拨采取分期分批培养和综合考核拟定人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三年为一个周期。从2016年起,分三批进行培养,每批确定10名拟定人选作为培养对象。三年培养期结束后,先由区卫生局组织专家对培养对象进行综合考核向社会公示后即确定为正式人选5名,并授予“名医”荣誉称号。六、培养措施 (一)参加进修培训。培养对象三年内必须在省级以上医院进修一次,时间在六个月以上。进修结束后,向卫生局党委交个人小结和进修鉴定表;(二)承担科研任务。培养对象要牵头承担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每年在省级以上刊物上至少发表一篇论文;(三)强化实践锻炼。区属医疗单位的名医培养对象每年必须到基层乡镇卫生院支医两个月。结束后,向区卫生局上报个人小结和名医拟定人员基层支医效果评价表;(四)参加义诊活动。培养对象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社会义诊活动;(五)开展学术交流。培养对象每年参加一次与省部级医院学术专题信息交流和研修活动;(六)开展教学活动。培养对象每年要组织年轻医生开展一次教学活动,做年轻医生的良师益友,热心开展传帮带活动。七、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区卫生局成立“名医培养工程办公室”,负责名医人选的培养、选拔、考核管理(考核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等具体工作。各医疗单位要建立工作制度,为培养对象创造有利条件,在时间、经费上给予支持,保障名医培养工程的顺利实施。(二)激励机制。对评为省、市、区级名医者,一次性分别给予奖励5000元、3000元和2000元。资金由名医当选人所在单位支付。同时,单位在绩效工资、职称晋级、评模评先等方面向“名医”倾斜。(三)动态管理。培养期间,由区卫生局制订名医培养工程评估指标体系,并建立培养人选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卫生局每年年末组织一次对培养对象的考核活动,考核合格者作为培养对象继续培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培养对象资格:⑴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⑵经医学会或司法鉴定为医疗事故的主要责任人;⑶推诿病人发生不良后果者;⑷考核不合格者。

文档评论(0)

hhuiws148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5024214302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