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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学生缴费常见问题问答
厦门大学学生缴费常见问题问答 一、为什么我将学费存入银行卡中,但费用未缴交成功? 答:有以下几种原因: 1、未在规定的日期前将钱存入银行卡,错过了银行代扣学费的时间。 2、该银行卡并未与校园卡“一卡通”建立圈存关系,银行无法进行费用扣缴。或者,新生入学后与校园卡“一卡通”建立圈存关系的银行卡,与存入钱款的银行卡不是同一张。 3、存入的金额不足抵扣欠费,银行实行欠费全额代扣,金额不足,银行无法代扣,除存入应缴款项外还应预留10元余额,以便银行及时扣缴。 4、学生收费系统里无收费标准。如开学前未申请入住,开学后申请入住,学生在财务处的学生收费系统里没有住宿费标准。 二、为什么我办理了退宿,还扣住宿费或学生系统里还显示欠缴住宿费? 答:住宿费的收费标准由学生公寓办提供,财务处只根据公寓办提供的信息执行代收,如确实已经办理退宿,需要向财务处提供公寓办加盖公章准许退宿的证明,到财务处办理住宿费标准变更手续。如已缴住宿费的,除了需要向财务处提供公寓办加盖公章准许退宿的证明外,还应提供住宿费缴交发票,方可到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 三、我未在规定的日期前将钱存入银行错过了银行代扣怎么办? 答:1、学生报到注册期间(即每年8月底9月初为银行集中代扣代缴费用时段),可到与校园卡建立圈存关系的银行缴纳现金或直接刷卡,并告之姓名、学号及所在院系,要求银行在收费完成后出具学费发票,持发票到所在院系注册。 2、若学生在非报到注册期间零星缴纳费用,银行定时扣缴时间为每月5日及15日和20日(如遇节假日,固定扣款时间顺延),其中20日为辅修费扣费时间,学生可将足额钱款存入与校园卡“一卡通”建立对应圈存关系的银行卡内,并确保在扣费期间除应缴款项外还保存10元的银行卡余额;学生可在款项代扣成功后向所在院系索取收费票据,并妥善保管。 3、若需在非固定扣款时段缴款,校财务处2号柜台直接办理现金缴费并登记缴交信息,领取缴费票据后,方可确认缴费成功;在银行现金缴纳费用的学生,须持银行现金缴纳凭证(现金缴款单或现金解款单)到校财务处报销大厅10号柜台开具缴费票据,方可确认缴费成功。 4、若需在非固定扣款时段缴款,学生可将钱款转入指定账户。财务处确认钱款到账后,学生持个人学生证、银行转账凭证到校财务处报销大厅10号柜台开具缴费票据,方可确认缴费成功。 四、我办理了贷款,需要缴交剩余费用,怎么办?我办理了贷款,我把剩余钱存在卡中,为什么银行未代扣? 答: 我校学费要求全额缴交,在贷款还未发放的情况下,要求学生自筹经费缴清,待贷款发放后,再将款项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五、我已缴交学费、住宿费,但没有拿到发票? 答: 厦门银行代扣学费的票据,已移交各院系财务人员,向各院系财务人员领取;漳州龙海工行代扣学费票据,整理后移交各院系驻漳州校区教学秘书,向该院系教学秘书咨询。 六、我已通过单位汇款的形式(或以现金形式)将学费(或住宿费)汇入学校帐户,为什么还显示欠费?我已通过单位汇款的形式(或以现金形式)将学费(或住宿费)汇入学校帐户,我怎么取得我的发票? 答: 钱以汇款形式汇入学校帐户时并未在备注栏中注明学生姓名、学号、专业,或者钱以现金形式存入学校帐户,而现金缴款单在学生手中,以上这两种情况,由于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无法体现转帐或现金缴纳明细信息,所以财务人员均无法在学生收费系统中输入信息,也无法开具发票。可由学生持汇款单原件或复印件到财务处办理手续,领取发票。 七、我在某年已办理休学,为何还扣我当年学费、住宿费? 答: 学生必须缴足学习全程费用。即,本科学生须缴足全程四年学费其中医学类、建筑类学生须缴足全程五年学费;研究生须缴足全程三年培养费。休学的学生复学后要到财务处登记个人信息。休学时,如不住宿要本部学生到学生公寓办办理退宿,漳州校区学生到物业部门办理退宿手续。 八、为什么我在学院的完费名单和欠费名单上都找不到自己的名字?为什么只扣了我的学费,而住宿费没有扣?我是硕博连读,申请了博士公寓,为什么仍然按硕士住宿标准扣?我是硕士新生,入学时申请二人间,为什么按四人间标准扣费? 答: 我校的住宿费标准统一由学生公寓办提供,如果收费标准未生成或生成与自身情况有出入,学生本人须与学生公寓办联系: 1、由于变更住宿情况,需要补缴住宿费的,须携厦门大学学生公寓办(本部芙蓉十二120室)开具的住宿费标准证明(该证明务必加盖公寓办公章)到校财务处会计科变更收费标准后,到校财务处报销大厅2号柜台缴费,同时向该柜台索取缴费票据。 2、由于变更住宿情况或实际住宿情况与公寓办提供情况不相符,需要退住宿费的,须携住宿费缴交发票、厦门大学学生公寓办(本部芙蓉十二120#)开具的退住宿费证明(该证明务必欲退住宿费所属年度及金额加盖公寓办公章)到校财务处会计科变更收费标准,然后到报销大厅2号柜台办理退费手续。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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