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讲解1.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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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讲解1

《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讲解 主讲老师 王越 一、解读《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6号)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十二五”期末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推进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率。健全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 三中全会个人所得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制定实施免税、延期征税等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二、解读《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2013年12月6日财税〔2013〕103号) 为促进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现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1.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超过本通知第一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 4.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案例1】深圳地税解读:深圳市2012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9 010元,年金个人缴费的税前扣除限额为590元[即59 010÷12×3倍×4%=590(元)],市地税局将根据市统计公报数据每年调整扣除限额标准。 A先生2014年1月工资8 000元,若其按4%缴付年金320元,均可税前扣除; 若按3%缴付年金240元,则只能扣除240元; 若按5%缴付年金400元,仍只允许扣除320元,超出的80元须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税。 B先生2014年1月工资2万元,若其按4%缴付800元年金,由于允许扣除金额最高为590元,超出的210元须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税。 (二)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领取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1.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年或按季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退休后,平均分摊后每月领取年金金额为2000元,则应纳个税=2000*10%-105=200-105=95元 2.对单位和个人在本通知实施之前开始缴付年金缴费,个人在本通知实施之后领取年金的,允许其从领取的年金中减除在本通知实施之前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且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就其余额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1项的规定征税。在个人分期领取年金的情况下,可按本通知实施之前缴付的年金缴费金额占全部缴费金额的百分比减计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减计后的余额,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1项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A先生2014年1月1日前年金账户留存90万元,2014年期末年金账户留存100万。A先生于2015年1月1日起退休,并领取1万元/月的年金,则其应纳税所得应为1-1×90%=0.1万元,按照全额适用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的要求,其应缴纳1000×5%=50元的个人所得税,由托管人进行代扣代缴。 3.对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允许领取人将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按12个月分摊到各月,就其每月分摊额,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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