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介绍.pdfVIP

“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介绍.pdf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介绍.pdf

“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介绍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剑桥英联邦、欧洲与国际基金会签署的合作 协议,双方共同设立 “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共同资助我国优秀人员赴 剑桥大学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博士研究生:30 人/年 硕士研究生:10 人/年 2.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博士研究生:资助期限不超过36 个月 硕士研究生:留资助期限为12 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博士研究生:面向剑桥大学开设博士课程所有学科、专业领域。 硕士研究生:面向剑桥大学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金融硕士(MFin)以外的 学科、专业领域。 4.资助内容 全部费用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和剑桥大学平均分担。每个奖学金包括:国际学 生学费、奖学金生本人的生活费、中国至英国间一次往返经济舱国际旅费和赴英 签证申请费。 如奖学金获得者博士阶段的学习期限超过3 年,可申请相当于一个学期 (3 个月)的生活费补助,是否提供这一额外生活费补助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剑桥 大学共同确定。 5.资助方式 学费:由剑桥基金会直接支付。 奖学金生活费:由剑桥基金会按照剑桥大学标准(2017-2018 学年为14,700 英镑/年)发放,而非中国驻英国大使馆教育处。奖学金获得者不在教育部各留 学服务机构(北京、上海、广州)预领奖学金生活费。 机票:赴英机票由教育部各留学服务机构(北京、上海、广州)预订,结束 学业后回国机票由中国驻英国大使馆教育处预订。 赴英签证申请费:由教育部各留学服务机构(北京、上海、广州)据实报销。 三、申请条件 1.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符合 《2017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应符合 《2017 年国家公派硕士 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 具有剑桥大学无条件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录取资格,并须达到剑桥大 学相关专业课程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准。 3.应剑桥基金会要求,已在剑桥大学开始博士学习的人员无法申请该项目 奖学金。此类人员可考虑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项目”。 四、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2017 年2 月17 日前,申请人应自行联系剑桥大学,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正 式录取通知。具体要求、申请程序和截止日期以剑桥大学公布的信息为准。 2.网上申请时间及方式 所有申请人须于2017 年2 月17 日-26 日之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 台()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博士研究生申 要求的申请材料请参见附件一,硕士研究生要求的申请材料请参见附件二。 重要提示:完成网上申请时,国内申请人受理机构请选择 “直接上报基金 委”,海外申请人 (仅限博士研究生类别)受理机构请选择 “驻英使馆教育处” (包括在英国之外国家留学的申请人),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 “国外合作项目”, 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 “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 3.纸质申请材料 (1)国内申请人须提供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原件(带文号并加盖单位公章) 及推荐人选名单。 (2)海外申请人 (仅限博士研究生类别)须由中国驻英国大使馆教育处统 一提供推荐文件及推荐名单。 未提交上述纸质材料人员,申请将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以上材料须于2017 年3 月3 日之前提交。国内申请人请直接寄/ 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海外申请人(包括在英国之外国家留学的申请 人)请联系中国驻英国大使馆教育处统一提供。 五、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国内申请人录取 材料将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由单位转发本人。在英国留学申请人录取材料将发 至中国驻英国大使馆教育处,由教育处转发本人;在英国之外国家留学的申请人 录取材料请直接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领取。 六、对外联系 被录取人员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9 月,具 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刘 超 联系电话:010 传 真:010 E-m

文档评论(0)

zcbsj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