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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是以民法的讲义为基础的
司法考试基础精讲民法讲义:物件致人损害 HYPERLINK /sifakaoshi/ \o 司法考试 \t _blank 司法考试基础精讲民法讲义:物件致人损害。司法考试基础知识在 HYPERLINK /sifakaoshi/ziliao/ \o 司法考试复习 \t _blank 司法考试复习中占有重要地位,一定要引起重视。 HYPERLINK / \o 法律教育网 \t _blank 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名师讲义,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建筑物、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侵权责任法》第85条应这样理解:①它不调整建筑物“倒塌”的责任。那归《侵权责任法》第86条管。②建筑物的组成部分脱落,或者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采用过错推定。③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谁对建筑物负有维修义务或者管护义务,就由谁对外承担过错推定的责任(见【例1】和【例2】)④第三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的,第三人不对外承担责任(受害人不能将有过错的第三人作为被告起诉),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外承担责任后,有权向有过错的第三人追偿(见【例3】) 【例1】甲把房屋出租给乙,对维修义务承担未作约定,一日,屋檐脱落砸伤路过的行人丙。①根据《 HYPERLINK /sifakaoshi/ziliao/minfa/hetongfa/ \o 合同法 \t _blank 合同法》第220条,维修义务应由甲承担。②甲应对丙遭受的损害承担过错推定的责任,使用人乙不承担责任。 【例2】甲把房屋出租给乙,一日,大风吹落乙放置于阳台上的花盆,花盆砸伤路过的行人丙。①乙应对花盆承担管护义务。②应由乙对丙的损害承担过错推定的责任,所有人甲不承担责任。 【例3】房屋所有人甲与承揽人乙签订合同,由乙给自己安装防盗网。由于乙的过错,安装不牢,不久防盗网坠落将丙砸伤。①丙不能直接要求乙对自己承担责任,丙只能要求甲对自己承担责任;②甲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追偿。③学理基础:加重甲的责任心,抑制此类侵权行为的发生。它们发生得太频繁了,国民苦之久矣!让 HYPERLINK \o 法律 \t _blank 法律发挥一下指引功能。 【真题研习】大华商场委托飞达广告公司制作了一块宣传企业形象的广告牌,并由飞达公司负责安装在商场外墙。某日风大,广告牌被吹落砸伤过路人郑某。经查,广告牌的安装存在质量问题。关于郑某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试卷三第16题) A.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飞达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B.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但其有权向飞达公司追偿 D.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不承担责任 【答案】C (二)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六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1.《侵权责任法》第86条第一款的理解。①调整范围:建筑物“因质量问题倒塌”的责任。②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③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的)连带责任。④为了加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责任心,抑制侵权的发生,即使勘察、设计、监理、验收、监管单位具有过错,它们不对外承担责任(受害人不能以其为被告起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它们追偿(见【例4】) 【例4】CTV委托乙设计办公楼图纸,发包给丙建设施工。交付使用后不久,办公楼倒塌,死伤数人。经查,倒塌的原因为施工与设计均有缺陷。①虽然乙的设计缺陷对房屋的倒塌也有贡献,为了加重CTV和施工单位丙的责任(此乃出于对中国国情的深刻认知),乙不对外承担责任,对外由CTV和丙承担连带责任。②CTV和丙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对乙追偿一部分。 2.《侵权责任法》第86条第二款的理解。①调整范围:建筑物“非因质量问题倒塌”,而是“完全因为第三人的原因”倒塌的责任。②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③责任承担:第三人承担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无责任(见【例5】与【例6】) 【例5】甲购买到某商品房的二楼房屋后,为了将所购房屋改为茶馆,偷偷拆除已被明确告知不能动的承重墙,导致整栋楼房倒塌,造成多人死伤。①甲的行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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