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培训
本课件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办税的依据。 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资格复审预缴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 本课件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办税的依据。 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实际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一、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复审不合格的,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二、虽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和国税函〔2009〕203号等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已享受优惠的,应追缴其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本课件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办税的依据。 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实际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企业只有在重新认定和复审时才需要提交产品属于高新领域范围的说明、研发费用比例、高新收入比例和研发人员比例等材料,而国税函[2009]203号文的规定则对此进行了细化和扩充,要求高新企业在通过认定后的三年内每年都必须保持高新认定的所有条件,如研发费用比例、高新收入比例和研发人员比例等,否则就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一定能享受税收优惠 本课件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办税的依据。 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实际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动失效,不得继续享受税收优惠。 四、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的,由认定机构确认并经公示、备案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本课件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办税的依据。 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实际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五、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转业等)的,应在十五日内向认定管理机构报告,变化后不符合条件的,应自当年起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六、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将予以追缴。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期间,可暂停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 本课件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办税的依据。 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实际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七、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有偷、骗税等行为的; (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四)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认定机构在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 本课件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办税的依据。 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政策依据: 1、《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5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 政策要点: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本课件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办税的依据。 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财务管理中的研发费用 核算依据不同: 1、账务核算:主要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 3、加计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文) 本课件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办税的依据。 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附:财务核算、高新认定、加计扣除中研发费用的区别 1、人工费用范围有大有小 财务核算:账务处理主要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 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可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