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撤案申请书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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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撤案申请书范本

刑事撤案申请书范本 篇一:撤案申请 撤案申请书 永宁派出所 关于唐小虎、刘毅力与涂志林于年 月 日因工作安排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冲突引起的打架事件一案,贵派出所已经受理并立案侦查,经单位请求,贵所于 年 月 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现当事人双方已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唐小虎、刘毅力向涂志林赔礼道歉并承担其全部医疗费用),故向贵所申请撤案,望不再追求其法律责任,请予以批准,为盼! 申请人:陕西化建志丹896注水站项目安全部年月日 篇二:撤案申请书 撤案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地: 委托代理人:姚万朝,河南英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王某。 申请事项: 依法撤销王某涉嫌合同诈骗案,案号: 事实和理由: 年 月 日,经双方协商约定,我公司因建设施工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塑钢市场(项目)工程向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塑钢市场供应建筑商品混凝,并约定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塑钢市场项目部向我公司支付水泥款的时间。然而,到了支付水泥款的时间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塑钢市场项目部迟迟不给我公司付款,致使我公司工程进度受限。不得已,我公司反复督促他们还款,并了解到该公司注册资料不实,被申请人王某挂靠在该公司,我们认为王某涉嫌合同诈骗,便于 年 月 日向贵机关报案,贵机关遂予以立案,案号为 。之后,贵机关对王某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现在,被申请人王某已支付给我公司水泥工程款 元(小写: ),我公司工程得以正常进展。根据我公司进一步了解的情况得知,被申请人王某挂靠的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料不实,经营行为不规范,不影响王某与我公司之间存在真实合法的事实合同关系,我公司给予王某挂靠发包的建设工程进行施工是真实合法的,王某愿意真实合法地支付我公司商品混凝工程款也是客观事实,双方存在直接上的、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只是由于履约能力有限,一时间不能筹集到水泥款,加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金紧张,使其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对此我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及合同法理论有明确规定和阐述,王某属于履约能力存在瑕疵,不存在王某自始不愿履行、不能履行、根本不履行的问题,我公司认为被申请人王某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非假借签订、履行合同之名从事诈骗活动,不应当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恳请贵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第六项规定,撤销被申请人王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 此致 某某市公安局 申请人:某某水泥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杨 新 峡 案 撤 案 申 请 书 陕县公安局: 北京市天渡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杨新峡的委托,指派我为杨新峡提供法律帮助。接受委托后,为认真履行律师职责,律师向犯罪嫌疑人杨新峡全面、详细地了解了案件事实,查阅了相关案件材料,对本案有了全面、清楚的认识。代理律师认为,直至目前,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杨新峡实施了犯罪行为。也没有充分、确实的证据证明起诉书指控和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判决的故意杀人及强奸行为就是犯罪嫌疑人杨新峡所为。鉴于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已经将本案退回陕县公安局,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撤销案件,及时作出法律上公正的处理,还犯罪嫌疑人杨新峡一个清白,并使犯罪嫌疑人杨新峡被侵犯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和充分的救济。 一、杨新峡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已经得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两次二审的确认。而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两次判处杨新峡死刑,严重侵犯了杨新峡的合法权益。 1990年7月5日,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以三检刑起字(1989)第9号起诉书指控杨新峡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0年8月20日作出(1990)三法刑一字第38号刑事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新峡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杨新峡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新峡 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1年5月9日作出(1991)豫法刑一上字第141号刑事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但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的情况下,于十一年后即2002年11月12日作出(2002)三刑初字第91号刑事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新峡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杨新峡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新峡再次提出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8月7日作出(2002)豫刑一终字第843号刑事裁定,仍然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从以上本案两次一审和二审的审理情况分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杨新峡两次上诉的两次二审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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