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刑事证人保护制度构想.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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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事证人保护制度构想

论我国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的构建              摘 要:证人出庭作证难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刑事审判改革的阻力之一,其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对证人保护不力,证人的权利、义务不平衡。我国应尽快建立完善的证人保护制度,这将有利于纠问式审理方式转变为对抗式审理方式改革的实现,突显刑事诉讼程序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并进一步适应刑事诉讼发展、变革的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证人保护制度,先需明确证人保护职责的机关,在试点的基础上,设置一套完善的保护体系,全方位加强对证人的保护。 关键词:证人出庭难 证人保护 立法现状 制度建设 一、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率低的现状 (一)证人出庭率低的现状 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率普遍低,证人出庭作证难已经成为阻碍我国刑事诉讼深入改革的一个难题。有材料显示自1997年刑诉法实施以来,深圳中院证人出庭率一直徘徊在2%-5%之间;烟台中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证人出庭率低于1%;长春市二道区检察院1997年共起诉刑事案件185件258人,有证人出庭的仅8件,占起诉总数的4.3%,1999年该区共起诉刑事案件197件,有证人出庭作证的仅11件。证人作证,难在何处?[N].检察日报,1999-8-12(4).而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2004年适用普通程序、普通程序简易化提起公诉的458件刑事案件中,仅有6案有证人出庭作证,占全部案件的1.3%,2005年上半年适用前述程序提起公诉的297件案件,仅有6案有证人出庭作证,占全部案件的2%。王丹群.浅议加快建立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保障机制——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为例[J].人大研究, 2005(12).31. 证人作证,难在何处?[N].检察日报,1999-8-12(4). 王丹群.浅议加快建立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保障机制——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为例[J].人大研究, 2005(12).31. (二)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影响 首先,从诉讼的正当程序来看,证人不出庭作证,影响了对书面的证人证言的质证和认证,使得对抗制审理方式流于形式,变相削弱了被告人应有的辩护权,实质的纠问式庭审改革无法突破,程序的公正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从一定程度上讲是影响庭审方式改革的一大阻力,也是对刑事诉讼程序正当价值的破坏。其次,从案件处理的实体结果考虑,有些案件中重要证人的证言的真伪直接决定着案件的定性、决定着被告人是否能定罪等实体上的根本问题,如对这些证人证言不经质证就加以认定,就不能从根本上排除诱供、记忆错误等各种影响证言真实性情况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使实体的公正面临着根本性威胁,影响了对案件的正确裁判,难免会造成一些冤假错案。 (三)证人不愿出庭的原因 实践中证人不愿出庭作证的原因是多方面和非常复杂的,而对证人保护的不足是重要原因之一。据我国学者对证人拒证的心理分析,认为“证人害怕受到威胁或者人身报复,为安全考虑而不愿作证”的占78.3%,是我国证人不愿作证的首要原因。吴丹红.刑事诉讼证人拒证原因探析[C].见:何家弘主编.证据法论坛.第3卷.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449.另有资料显示,每年因对证人、举报人报复致死、致残的案件近年来每年有1200多件,张韩,邱格磊.由台湾地区“证人保护法” 吴丹红.刑事诉讼证人拒证原因探析[C].见:何家弘主编.证据法论坛.第3卷.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449. 张韩,邱格磊.由台湾地区“证人保护法”引发的思考[J].台湾法研究,2006(2).52. 英国著名的法官丹宁勋爵认为:“假如案件一结束,证人就要受到那些不喜欢他作证的人的报复,那么还怎能指望证人自由地和坦率地提供他们应当提供的证据呢?……如果在某个案件中发生了这类事又未受到惩罚,消息就会很快传开,其他案件的证人就会拒绝作证。”转引自(英)丹宁勋爵著,李克强等译.法律的正当程序[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21.因此切实解决好证人出庭的后顾之忧是解决证人出庭难问题的切入点,而解决的途径就 转引自(英)丹宁勋爵著,李克强等译.法律的正当程序[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21. 二、加强对刑事证人保护的理论基础与意义 (一)基于权利与义务角度分析保护证人是国家应尽的义务 “从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观点出发,权利和义务作为社会控制手段的两种规范方式缺一不可,权利的实现必须借助于义务的保证,但义务又必须以权利为其合理存在的前提。”林喆.权利的法哲学—黑格尔法权哲学研究[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365.作为法治社会的公民,应该给予司法机关应有的配合,从而给犯罪以及时的惩罚,维护社会的安定秩序这是法治社会中合法公民的应尽义务,同时国家也要对证人应该负有积极的保护义务,使证人的义务和权利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这也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一个国家没有理由要求公民冒着自己或者亲属的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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