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筹集的法律保障论文.docVIP

试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筹集的法律保障论文.doc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试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筹集的法律保障论文.doc

  试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筹集的法律保障论文 论文摘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在其试行中暴露出诸多关于资金安全的问题,..毕业,而资金的安全是新农保制度得以贯彻的物质基础。论文重点分析了新农保资金筹集制度中存在的法律问题,通过相应的法理阐述和制度剖析,提出了对应的法律保障措施,以期能对新农保资金筹集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实现从源头上保障这一制度的安全运行。 论文关键词:新农保资金筹集法律保障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项新兴的惠农政策,在其自2006年试行以来正在逐步完善,但随着制度的试行..毕业,也暴露出了诸多的问题。而资金作为新农保制度推行的物质基础和必要条件,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资金筹集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显得尤为重要。随着两会的落幕,新农保制度试行中的资金困难问题凸显,也对新农保资金筹集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认为,新农保制度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机遇期,在试行中取得了成效,但应该更多的关注相关的问题,才能使这一制度取得长足的发展。因此,有必要针对新农保资金筹集中暴露的问题从法律的高度予以分析,并有针对性的予以解决,使新农保成为老年农民的一项真正的生活保障。 一、新农保制度及新农保资金的法律属性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以立法的形式,规定由个人、集体、政府按~定比例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为解决农村农民劳动者在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导成果,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新农保日前处于试点阶段,预计到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面覆盖。 新农保资金属于由国家调动、分配和使用的财政资金,是为保证国家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即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而筹集的财力资源,因此其在筹集和分配手段上具有法制性、福利性和保值增值性的特点。 首先,新农保资金依法由政府、集体经济组织补贴和个人缴费三部分筹集而成,各自所承担的经费比例都有法律文件的明文规定。新农保资金的管理、运营和支付各环节也都依据法律的规定执行,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挪用、侵占或贪污。从新农保资金的各个流程都体现了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一系列农村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制度,以约束新农保资金相关利益主体的行为保障资金的安全。 其次,新农保资金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筹集,是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物质基础之一。新农保制度是国家为了改善农民生活、确保农民”老有所养”而依法建立的一种优惠政策,所筹集的资金用于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在资金使用及投资方面均具备典型的公益色彩。 再次,新农保资金财政资金的性质和特征决定了它与国家财政、资本市场以及宏观经济等都有着密切的联系。资金是新农保制度的基础,资金无法保值增值,新农保制度就缺乏安全保障。而养老保险资金具有给付周期长的典型特点,因此保障资金的安全,使其不受人口结构变化、物价变动、通货膨胀等影响是首要之义。因此,有必要对新农保资金运行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的法律监管。 二、新农保资金筹集的法律现状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必威体育精装版调研结果显示:在试点过程中,部分地区”重发放,轻参保”。截止2010年2月底,全国各试点地区参保缴费人员共3915万,仅占适龄参保人员的50%。此外,据统计2010年2月,有五个省十个试点县由于发放资金未到位等原因,没能按时发放养老金。以上数据表明新农保资金筹集制度尚不完善,不足以应对新农保制度的现实需要。 1、资金筹集的法律滞后 沿袭了我国”先运行,后立法”的惯例,新农保制度的试点也只是在《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下推行的,因此针对资金的筹集只有这一文件作出了专门性的规定。相对的法律位阶的过低导致了推行的难度,而《社会保险法》关于新农保资金筹集的规定也不够明确,并没有对相应的责任主体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2、地方配套资金不足 在中央政府的强力推行下,中央政府财政补贴资金能得到保障。但是针对中西部地区而言,省级以下政府的补贴在制度试行和推广中得到贯彻和落实则难以保证,尤其是后续的长期保障。财力充沛的东部地区的配套资金基本可以保障,但在经济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政府可支配财力少,基层财政资金紧张,但同时需要承担多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分配到新农保制度的配套资金也就难以按照规定指标落实,容易出现无法到位和被挪作他用的情况。 资金来源问题作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长远发展的一个根本问题,资金的筹集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和首要环节。政府在任何公共养老保险模式中均应处于主导地位,政府专项财政资金的亏空必然导致新农保制度的资金危机。而针对基层财政补贴的缺失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来规定相应的责任主体和惩罚机制,

文档评论(0)

ggkkppp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