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物的“内在价值”——第三种思路论文.docVIP

环境物的“内在价值”——第三种思路论文.doc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环境物的“内在价值”——第三种思路论文.doc

  环境物的“内在价值”——第三种思路论文 内容摘要:现代西方环境伦理思潮论证环境物内在价值的思路归结起来主要有两种:一是借鉴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论方法论证环境物内在价值的个体主义价值论;二是试图背离西方个体主义传统的、建立在整体论基础之上的整体主义价值论。但是,这两种不同路向的价值论,都没能完好的论证环境物的内在价值,因而在其基础之上也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我们所需要的环境伦理学。本文提出了论证环境物“内在价值”的第三种思路。文章认为,当把“生态系”这一相对独立的“整体”看作作为主体的“大我”时,一种价值(判断)体系就可以根据其目的性要求而建立起来。在这种价值体系中,人和环境一样,都具有“内在价值”.freelore)正是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 在他看来,认为自然物具有“内在价值”的观点是根本上站不住脚的,人类当然需要重新考虑人和自然环境的关系,担负起保护环境的责任,但这种对自然环境的责任并不是出于自然本身有什么道德地位,而是出于人所具有的管理和协助自然的责任,而且这种保护自然的义务所依据的并不是什么新的理论,完全可以是现有的伦理。“西欧所需要的并不是什么‘新的伦理’,大多数情况是更加彻底地贯彻和执行人们已经完全习惯的传统伦理。”② 那么,我们应当怎样看待环境物的“内在价值”问题?环境物到底有没有内在价值?它们在什么情况下才具有所谓内在价值? 二、论证环境物“内在价值”的第三种思路 要正确看待“环境物的内在价值”,当然首先还得从“何谓价值”开始。 “价值”,最初是在经济学中使用的一个概念,指的是一件事物具有的、可以被某种标准衡量的、能够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属性。在19世纪的时候,德国哲学家诸如新康德主义者、叔本华、尼采等扩展了“价值”的意义,在他们的哲学中把它用作一个主要的专门概念。在道德哲学中,“价值”一词实际上被用着“善”的等同词,所以,它是与“目的性”密切相关的概念。③ 因为只有有了确定的目的,才有相对于目的的好(善)和坏(恶),才有所谓“价值”的观念。符合目的性要求的,就被规定为好(善)的,即有正价值的;与目的性背道而驰的,就被规定为坏(恶)的,即有负价值的;与目的性无关的,就是无价值的。 所谓目的性当然是事物的目的性,而事物的目的性则是事物“统一性”的内在规定,因为任何一个“统一体”必然以自身为目的,否则它就不能成其为“统一体”。 在人们通常的观念中,“统一体”主要有三类:第一,除人之外的动物、植物个体;第二,作为个体的人本身;第三,生态系。那么,在这三类“统一体”中,谁既能够建立起价值系统,并使人和环境物都成为道德关怀的对象呢? 首先,看除人之外的动物、植物个体。 因为人可以把诸如一个动物、一棵植物等看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整体,所以,我们有时会把它们称作“统一体”。首先,由于除人之外的其他动植物个体,至少是不具有理性能力的存在,它们本身不能对自己形成“自我统一性”的观念。它们之作为一个“统一体”,只不过是外在于它们的人从外面给它们加上去的而已。对于它们而言,自己永远只不过是普遍必然联系之中的一环,并不能够在“自我统一性”观念的指导下,通过自主的行动来维持这种统一性。没有“主体性”、没有“自由”,当然也不可能有属于自己的真正的“目的”。其次,即便我们承认这种动植物个体有自己的“目的”,认为它们各自以自己的目的为基础可以建立某种价值(判断)系统,但我们有什么理由把这些动植物个体的“目的性”作为人的行为应当的限制呢?人类为什么要以动植物个体的目的作为自己的目的?所以,以这种“统一体”概念为基础,是无法论证动植物本身的内在价值的,当然也是不可能建立起人的行为的价值判断系统的。 对环境物内在价值论证的个体主义路向,很大程度上是基于这样一种“统一体”概念之上的,因而他们的论证是不可能成功的。 其次,看作为个体的人本身。 个体的人,当然也可以被看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整体。但是,与除人之外的其他事物不同,人本身就是具有完全意识能力的存在,所以,他可以通过自己的意识能力对自己形成一个“统一体”的观念。也就是说,对这种“统一体”而言,其存在的整体性或统一性是被自己本身意识到的。正因如此,人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内在总体性即统一性要求来规定自己的行为,从而使自己可以摆脱纯粹的自然必然性的规定而成为一个行为的主体。人的这种根据自己的内在总体性即统一性要求来规定自己的行为,对于他本身而言,正是以人本身为目的,因而,同时也是自由的行为即是出自人的自由的原因性的行为。 由此可见,对于作为个体的人这种“统一体”而言,他可以有自己的“目的性”。有了目的,就有了好(善)坏(恶)的标准,就可以建立自己价值体系。所以,对于个体的人这一相对独立的统一体而言,所谓善,就是以人本身为目的即维持与促进个体存在的完好的统一性;所谓恶,就是背离以人为目的即削

文档评论(0)

ggkkppp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