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权益及其保护2.pptx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劳动者权益及其保护2

第一章劳动者作为人的权利(人权);一、人权的涵义 按照通行的说法:人权是“人因其为人而享有的权利”。有两层含义: (一)某些权利是每个人都享有的或应该享有的,而不论其具体身份和生活处境存在差别。即“天赋人权”。 (二)因为享有上述权利,每个人都可望或应该得到合乎人性的对待,从而能够真正地像“人”一样的生存和生活。即“人道”。 体现在政治制度中就是“以人为本”的精神。;二、人权的特征 (一)人人共享的普遍性 (二)维护每个社会成员的尊严与价值的道义性。 三、人权的依据 (一)实在法依据 1、国际人权公约 2、各国宪法 联合国国际人权公约和各国宪法中都有保障人权的明文规定。;仅以实在法作为人权的依据是否充分? 不。纳粹以实在法为依据屠杀犹太人;有些国家以意识形态为依据屠杀具有不同观念的人;或认为制造对立而迫害无辜的人等。 推荐电影《生死朗读》《纽伦堡大审判》 因此,人权保障需要超越实在法层面的终极依据。;(二)自然法依据 1、宇宙中有“自然”法则、天道(天理) 自然nature在古希腊是指超越有形的万物,寻求齐一、单纯、恒常的形而上的宇宙本体,该宇宙本体是普适的、永恒的和绝对的。自然与“道”是相同的含义。 中华先秦典籍对宇宙本体的描述体现在《易经》和《道德经》中。 “形而上者谓之道”。“易与天地准”、“其大无外”、“其小无内”;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寂呵缪呵,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 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大。大曰筮,筮曰远,远曰反。 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古希腊斯多葛学派认为在“物质世界”之上附着一个“道德世界”,“自然法”从根本来说就是一种人道法则,按自然生活,追求一种合乎人性的真正属人的生活方式。 因此,用合“人道”的方式对待人,是行“天道”的客观要求,天然正当;而一切反“人道”的举动,都悖逆“天道”,伤天害理。;2、人类具有理解、认识自然法则、天道的能力--理性 即孟子所说的“良知良能” 斯多葛学派认为理性能够确定和把握自然法则、天道。 理性乃人类独有的能力,凭借此能力,人类超越丛林中的动物,既认识外部世界的恒常规律,又在社会生活中明辨是非善恶,并推崇和鼓励向善的光明行动。 因此,理性构成了人之为人所应该具有的道德关怀的内在基础。“先验理性”;孟子:人之异于禽兽几希? “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 “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正义法则,本质上是一种普适于所有社会成员的“公正”和“仁爱”法则,尊奉和实践这一法则,则为“人道”。;3、自然法则是一种昭示绝对公理或终极价值的正义论 自然法不是具体的成文法律,它作为具有理性禀赋的人所普遍认同的正当行为准则,昭示着按人的内在价值看待人,用属人的方式对待人的道德律令 “人权的哲学基础是自然法”。自然法表征着一个超验的“理想程序”,为正当和不正当的行为确立一个界标,事实上也构成了制定和执行具体的成文法律的终极依据。;因此,人权是指人之为人按其本性所应享有的基本人格权利。这种权利之所以平等、普遍地属于每一个人,仅仅因为他们是人,此乃“天赋”。;四、人权的评判标准 尊重和保护人权是正当的道德诉求,人权在现实生活中多大程度得到尊重和保护,受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人的觉醒程度制约。人权的普适性和国别性之争如何协调? (一)学说:米尔恩的学说 当代英国思想家米尔恩提出了“作为最低限度标准的人权。”包括两层意思: ;1、鉴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和道德规范的多样性,人权的范围和内容允许存在差异。 即得到某种共同体认可的特定权利要求,无法用充足的理由来证明,它在别的共同体也必须得到同等程度的认可。 2、国情和文化传统的多样性不能成为拒斥最低限度的普遍人权的托词。 ;即:不论社会发展和道德规范存在多少差异,一些最起码的即最低限度的人权必须 所有共同的一致信护;若某一共同体对其公开拒绝,则只能断定,该共同体的道德规范本身存在严重、可怕的缺陷。;(二)国际人权公约 1948年联合国通过了《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是国际人权保护的重要文献。其规定:“人人有资格享受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别。”;上述规定贯彻了自然法的精髓,这样的宣示体现了人权所应具有的普适性。 任何国家不能因为反对霸权而摈弃人权价值。否则,该国家就会误入歧途,从而无法真正自

文档评论(0)

dajuhyy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