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抵制商业贿赂加强廉洁行医20161018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常见的类型 ☆ 开具“白条”或者虽然有正规发票,但未 入正常科目进行的“返利” 在商业经营中并非不允许正常“返利”存在。如果“返利”有国家正式的发票,在入账时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入账是允许的。但如果“返利”开具白条,或者虽然有正规发票,但未入正常科目,则属于商业贿赂。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常见的类型 ☆ “索贿”披上利息的外衣 医疗机构不给供货商结算贷款,由供货商先给该医疗机构支付利息,然后医疗机构再给付贷款,医疗机构以其他收入科目记入财务会计帐。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常见的类型 ☆ 利用合作方式,掩盖药品、设备、耗材(试剂)经 销商的无照经营行为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医疗机构或科室(个人)借业务合作、科研等方式,将未获得国际注册认证,或未授权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提供给患者,然后按约定分成。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常见的类型 ☆ 巧立名目贿赂医务人员 利用“开方费”“介绍费”“咨询费”“统方费”等各种名目直接给付医务人员回扣;或是资助医务人员外出培训进修、旅游考察、进行高档消费或娱乐等方式 ,达到销售目的。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常见的类型 ☆ 出于销售目的进行变相行贿 通过召开学术会议或“帮助”医疗机构的“专家”或“准专家”在国内外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或赞助他们开展学术研究等方式,将医生捧红或捧得更红,达到销售的目的。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常见的类型 ☆ 利用优势地位索贿 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假借活动名目,要求医药生产或销售单位进行捐赠(赞助),其实质是利用自身优势地位,达到索要好处的目的。 医疗卫生行业对商业贿赂的常见认识误区 ☆ 回扣违法、折扣合法,只要如实入帐的折扣就是合 法的 ☆ 为了医院利益,可以在价格确定的情况下要求“买 二送一” ☆ 集中招标采购后,医院可以与中标企业进行二次价 格谈判 ☆ 个人收受的回扣是商业贿赂,单位(科室)集体讨 论后收受回扣不是商业贿赂 ☆ 只要每次收取的药械回扣金额不大,就没关系 医疗卫生行业对商业贿赂的常见认识误区 ☆ 回扣违法、折扣合法,只要如实入帐的折 扣就是合法的 有些医药企业或医院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账、转入其他财务账或者做假账等,均属于账外暗中行为。有些医院要求供货商购买医学设备或免费给医院装修等行为,虽然好像如实入账了(例如列出了医院固定资产财务明细),但并不属于购销折扣,而应当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医疗卫生行业对商业贿赂的常见认识误区 ☆ 为了医院利益,可以在价格确定的情况下要求 “买二送一”? 目前在医疗行业中普遍存在一种现象,即医院在药械购销过程中,接受企业的药械赠与(也可称之为附赠),并错误认为这种赠与药械的行为属于折扣范畴。折扣是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卖方在所成交的价款上给买方一定比例的减让,或者退还给对方的一种交易上的优惠,所以折扣也称让利,即价格让利,只能以货币形式表现。所以,除非小额广告礼品外,药械购销中的药械赠与属于违法的商业贿赂行为。 医疗卫生行业对商业贿赂的常见认识误区 ☆ 集中招标采购后,医院可以与中标企业进 行二次价格谈判 目前公立医院都参加了政府组织的药械集中招标采购活动,有些医院与中标企业进行第二次价格谈判。如果医疗机构与药械经营企业进行二次价格谈判,且没有如实入账,冲抵其购药成本,则此种行为也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医疗卫生行业对商业贿赂的常见认识误区 ☆ 个人收受的回扣是商业贿赂,单位(科室)集 体讨论后收受回扣不是商业贿赂 《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这种行为构成单位受贿罪,单位以及单位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医疗卫生行业对商业贿赂的常见认识误区 ☆ 只要每次收取的药械回扣金额不大,就没关系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也就是说,如果确实存在受贿行为,则将其每次受贿金额进行累积。 以下情形也可视为受贿 ☆ 收受干股=受贿 ☆ 虚拟委托投资理财的属受贿 ☆ 特定关系人“挂名”领取薪酬属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慢性咳嗽nt 演示文稿.ppt
- 感知机学习规则.ppt
- 感染相关知识.ppt
- 懂得变通,就能成功.ppt
- 懂校训,知学风 第八周主题班会.ppt
- 成人高考复习资料(专升本英语)2016.pdf
- 成人高考高起点英语基础词汇.docx
- 成为职业人(从校园走向职场) 2017.ppt
- 愿我们的环境更美好.ppt
- 成品半成品防护措施_图文.doc
- 基于文化背景的数学教学适应性研究教学研究课题报告.docx
- 2024青海省祁连县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59人历年高频难、易错点200题模拟试题附带答案真题(培优B卷.docx
- 专题13 作文(解析版)【好题汇编】备战2024-2025学年七年级语文上学期期末真题分类汇编(重庆专用).docx
- 2024青海省尖扎县社区工作者招募历年(高频重点提升专题训练)共200题完整版及答案.docx
- 2024陕西省榆阳区招考聘用社区工作者重点基础提升难、易点模拟试题(共200题)完整版带答案(实用).docx
- 2024青海省久治县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59人历年高频难、易错点200题模拟试题附带答案通关秘籍题库(.docx
- 2024陕西省榆阳区招考聘用社区工作者重点基础提升难、易点模拟试题(共200题)完整版带答案(实用).docx
- 探究式学习对学生数学知识掌握的效果教学研究课题报告.docx
- 2024陕西省金台区招考聘用社区工作者13人高频难、易错点练习200题含答案(研优卷).docx
- 小学语文作文写作能力提升策略教学研究课题报告.docx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