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危害性化学品标示及通识规则介绍-GHS教育训练工具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介紹
103年度化學品危害通識及分級管理宣導說明會教材
103年9月
法源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十條
雇主對於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 ,應予標示、製備
清單及揭示安全資料表 ,並採取必要之通識措施。
1.依國家標準CNS 15030修正為「具有危害性之
說明
化學品,應依規定標示」。
2.化學品(Chemicals )係指天然或人工合成之
化學元素、化合物,及含有該元素、化合物之
混合物及物品 。
2
法源(續)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十條
製造者、輸入者或供應者 ,提供前項化學品與事業
單位或自營作業者前,應予標示及提供安全資料表 ;
資料異動時,亦同。
前二項化學品之範圍、標示、清單格式、安全資料
表、揭示、通識措施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
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強化化學品源頭管理 ,增列第二項明定化學品於製
說明 造 、輸入 、供應與事業單位或自營作業者前 ,應依
規定標示並提供安全資料表 。
2. 對於涉及商品營業秘密之資訊 (如廠商名稱 、成
分 ),得依WTO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 (TBT )不予
3 公開 。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1)
危險物與有害
危害性化學品標
物標示及通識 名稱修正
示及通識規則
規則
1. 依勞工安全衛生法訂定之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
說明
及通識規則於九十六年十月十九日發布施行。
因勞工安全衛生法於一百零二年七月三日經總
統令公布修正為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附屬法
規須配合訂定或修正 。
2. 配合本法第十條將「危險物及有害物」修正為
「危害性之化學品」
4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2)
第二條
• 本法第十條所稱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以下簡稱危害性化學品),指
下列危險物或有害物:
• 一、危險物:符合國家標準CNS15030分類,具有物理性危害者。
• 二、有害物:符合國家標準CNS15030分類,具有健康危害者 。
1. 配合本法第十條之修正,作文字修正。
說明
2. 本部(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業分別於九十七年、一百
年及一百零二年,經三次公告適用之危害物質名單計
三一七一種,已涵蓋原附表一所列之物質,爰刪除該
附表 。
5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3)
第五條
• 雇主對裝有危害性化學品之容器,應依附表一
規定之分類及危害圖式,參照附表二之格式明
說明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