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高职课件-课题七 企业破产法.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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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责任与破产救济 破产救济 破产人在《企业破产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企业破产法》第109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 课题七 企业破产法 一、案例与思考 1 二、企业破产法概述 2 三、企业破产程序 3 四、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 4 课题七 企业破产法 5 五、法律责任与破产救济 5 一、案例与思考 宝红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 宝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红公司”)被债权人甲公司诉至法院,申请宝红公司破产。宝红公司于2010年2月12日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经查,宝红公司是在A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业,且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在A县。该企业在宣告破产时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变现价值为200万元。宝红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为100万元,欠当地工商银行分行贷款100万元,其中50万元贷款是用宝红公司的设备作抵押的,其他欠债合计为200万元。3月10日,管理人又查明:在人民法院受理该企业破产案件前3个月内,该公司无偿转让作价为80万元的财产,遂向人民法院申请予以撤销,追回财产。 一、案例与思考 [思考讨论] (1)债权人甲公司申请宝红公司破产的案件应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2)债权人甲公司提出破产申请时应提交哪些证据材料? (3)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甲公司的申请? (4)宝红公司欠当地工商银行贷款100万元应如何处理? (5)宝红公司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二、企业破产法概述 破产概述 概念:所谓破产,是指债务人以其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公平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特征: ①破产是债权实现的一种特殊形式。 ②破产是在特定情况下运用的一种偿债程序。 ③破产的目的是公平地清偿所欠债权人的债务。 ④破产是在法院的监督和指挥下完成的债务清偿程序。 ⑤破产程序具有强制性 二、企业破产法概述 破产法概述 概念:破产法是指调整破产债权人、债务人、人民法院、清算组以及其他破产参加人相互之间在破产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简称“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破产原因: 破产原因,也称破产界限,是指认定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当事人得以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据以启动破产程序的法律事实。 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③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该项破产原因仅适用于提起重整申请 二、企业破产法概述 破产法概述 适用范围 ①所有的企业法人 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③企业法人之外的其他组织 域外效力 《企业破产法》规定,依照本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 三、企业破产程序 破产申请 1.破产申请的提出主体 ①债权人 ②债务人 ③清算负责人 2.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的事项 ①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②申请目的。 ③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④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三、企业破产程序 破产申请 3.破产申请的受理 (1)破产案件的管辖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破产案件的受理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并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三、企业破产程序 管理人 1.管理人的产生 (1)管理人的产生时间 破产法确立了管理人制度,明确了管理人的产生时间,即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 (2)管理人的组成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破产法规定,可以担任管理人的有以下三类。 ① 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 ② 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③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主要指律师和会计师 三、企业破产程序 管理人 2.管理人的报酬和管理事务 (1)管理人的报酬 《企业破产法》第28条第2款规定“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同时规定,如果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 (2)管理人的管理事务 破产清算事务、重整事务、和解事务 三、企业破产程序 3.管理人履行的职责 ①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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