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犯的行为性质研究.pdfVIP

  1. 1、本文档共5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持有犯的行为性质研究论文

中文摘要 自身的行为样态和特征,将之归结为一种行为。其次从传统刑法理论 对行为的划分标准进行探讨,得出划分标准的不足之处,为持有在行 为理论的独立地位找到逻辑上的可能。再次从刑法对持有特殊的责难 对象进行论述,使持有不仅在行为样态上,更在本质有别于作为与不 作为的行为方式。解决了持有在行为中的定位的逻辑问题和论证理 由,本文主张对只包含作为与不作为的通说的行为理论进行重构,将 作为与不作为视为一种行动性行为,将持有视作一种状态性行为,行 动性行为与状态性行为共同组成刑法中的危害行为。 第四章主要是介绍对持有不同行为性质的认定对持有型犯罪司 法实践的不同影响,主要在举证责任的适用和对行为人主观故意的不 同影响和认定模式。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不作为说以及第三行为形式 说对持有犯的举证责任的不同观点。本文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为 例,不作为说认为“说明财产合法来源”属于实体法中的犯罪构成要 件的内容,因此不能说明合法财产来源属于不履行特定法律义务,构 成不作为犯罪,因此此罪在实践上并不存在推定和举证责任倒置的情 况;第三行为形式认为基于持有犯的特殊行为样态和性质,决定了行 为人主观的故意较其他类型犯罪来说更难于把握,持有型犯罪在认定 行为人主观故意时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笔者赞同第三行为形式 的观点,并从持有犯特殊的刑事政策和持有特殊的行为性质说明了在 司法实践上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必要性。 关键字:持有型犯罪 持有 行为 行为性质 举证责任 5 目 录 Abstract The article researches on behavioral properties for crime of possession. This article consist of introduction, body and conclusion. The body of the article is divided into four chapters which includes the basic situation of crime of possession, the behavioral properties and behavior of the burden of proof. The first chapter describes the possession crime in our history and the basic legislative overview and foreign countries. and analysis of the basic meaning of and outreach of “possess”, and integrates on “possess” to the concept of “possession” and “hold”. In the second chapter, this article introduce and comment various theories about behavioral properties for crime of possession. Based on these theories of the current criminal law scholars and foreign countries, this article give the conclusion that “possess” is different from act and omission. And “possess” is a sp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qianqiana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5132241303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