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浅谈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后果
?
在我国,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据统计,2004年度全国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达133,000多家。如此多的企业法人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而终止,那么其被吊销执照后的法律地位如何呢,是否还享有诉讼主体资格?关于这个问题,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长期存在着争论,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只丧失经营资格,并不丧失法人资格(我们称之为肯定说);另一种观点认为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同时丧失其经营资格和法人资格(我们称之为否定说)。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第23、24号批复中,明确了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仍享有诉讼主体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活动,即肯定了肯定说的观点。但笔者认为此种解释有待商榷,笔者认为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仅丧失其经营资格,亦同时丧失其法人资格,这是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性质所决定的。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法律性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法律性质,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经营资格的凭证还是企业法人法人资格的凭证。只有确切的理解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法律性质后,才能对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法律后果作出明确的判断。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该条例第16条规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2000年12月修订的《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37条更明确规定:“登记主管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取得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权的凭证。”据此笔者认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既是企业获得经营资格的凭证,也是企业获得法人资格的凭证。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该企业不仅丧失其经营资格,同时亦丧失其法人资格。有人认为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不丧失其法人资格,不但在逻辑上无法自圆其说,同时也会造成立法上的相互冲突。
二、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与清算组的法律关系
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之后,其债权债务由该企业法人的清算组负责清算。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其法律地位如何取决于清算组的法律地位,即当发生诉讼时,清算组是应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还是应以企业法人的名义参加诉讼。关于这一问题,目前国内外学者还没有一致的看法,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1、清算法人说。企业法人因解散而消灭其主体资格,但是由此会导致财产成为无主财产,因此法律专为企业法人的清算目的而设立了一个新的法人,即清算法人。当发生诉讼时,清算法人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2、拟制存续说。企业法人因解散而丧失权利能力,企业法人不得从事其经营范围内的活动,但是由于法律的拟制,使企业法人在清算的目的范围内享有权利能力,从企业法人解散至清算完结,在此阶段视为法人仍然存续。如发生诉讼,仍应以该企业法人名义参加诉讼。3、同一人格说,即清算中的法人与解散前的企业法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不过是权利能力缩小而已。清算中的法人不再享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但是在清算目的范围内,与解散前的企业法人一样享有权利能力,解散前企业法人的一切权利能力,都要转移给清算中的法人。清算中的法人与清算前的法人属于同一人格,发生诉讼时,清算组应以原企业法人名义参加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批复中确定的观点即肯定说观点,就采纳了同一人格说。认为清算组是企业法人人格的延续,两者是同一的,企业在清算阶段仍然具有法人资格,其行使者即为清算组。持该种观点的人认为,如果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既丧失经营资格,亦丧失法人资格,则该企业便不能成为适格的诉讼主体,这就等于终止了其债权债务关系,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现在不少企业恶意逃债,规避法律,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就属于这种情况。因此,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仅丧失其经营资格,不应丧失其法人资格,如涉讼,由清算组代理其参加诉讼。笔者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肯定说观点虽然对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具有一定的作用,但其在理论与实践中也有难以自圆其说之处。法人消灭即法人作为民事主体资格的消灭,只能说明该法人不再成为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主体,但并不意味着其终止之前所参与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也随之消灭。这犹如自然人死亡一样。自然人死亡之后,其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消灭,但其生前所参与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未消灭。这些债权债务关系由其遗产管理人或继承人负责清理,但遗产管理人或继承人是以自己的名义清理该死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不是该死亡人的代理人,更不是该死亡人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八年级上名著《红岩》第10章(讲练测).docx VIP
- 表面处理技术在高端装备制造中的应用与挑战报告2025.docx
- 汪曾祺《钓鱼大夫》阅读答案试题解析理解 .pdf VIP
- 家庭反暴强制报告制度及服务流程.docx VIP
- 聚醚多元醇企业标准.pdf VIP
- 八年级上名著《红岩》第11章(讲练测).docx VIP
- T_CIATCM 093—2020_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团体标准远程会诊系统建设指南中国中医药信息学会.pdf VIP
- 八年级上名著《红岩》第12章(讲练测).docx VIP
- 2025国投生物制造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招聘(31人)考试备考试题及答案解析.docx VIP
- 边坡位移监测记录表.xlsx VIP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