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登记申请时应当提交的材料清单.docVIP

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登记申请时应当提交的材料清单.doc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附件2 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登记申请时 应当提交的材料清单 一、公司设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设立申请表》; 2.章程;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股东(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1)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4)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5)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自然人股东(发起人)备案表》和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复印件; (6)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7.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职业资格等级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 8.拟聘用的专兼职教师名单和任教内容、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教师任职资格证书以及职业资格等级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 9.拟聘用的专职管理人员名单、所任岗位、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职业资格等级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 10.拟聘用的专兼职财会人员名单、所任岗位、身份证明和从业资格证明; 11.住所相关证明材料: (1)拟设立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对住所享有合法使用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包括:产权证明、与房屋产权人签署的《租赁协议》); (2)作为培训场所的,提交房屋安全证明和消防安全许可证明; (3)提供食宿的或招收外省市人员来沪参加培训的,还应提交对学员宿舍和学生用餐等设施设备享有合法使用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以及学员宿舍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和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明; 12.培训设施设备清册和享有合法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13.《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经营范围(培训项目)申请表》并附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 14.各项管理制度; 15.与学杂费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草签的管理协议。 二、公司变更 (一)住所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住所变更登记申请报告》和《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住所相关证明材料: (1)对变更后的住所享有合法使用权的证明文件和材料(包括:产权证明、与房屋产权人签署的《租赁协议》); (2)作为培训场所的,提交房屋安全证明和消防安全许可证明; (3)提供食宿的或招收外省市人员来沪参加培训的,还应提交对学员宿舍和学员用餐等设施设备享有合法使用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以及学员宿舍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和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明; 3.因住所变更而带来培训设施设备变更的,还应提交培训设施设备清册、产权性质和产权人,以及对该培训设施设备享有合法使用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4.学杂费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本单位学杂费专用存款账户账号和账户状况报告。 (二)法定代表人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报告》和《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变更申请表》;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变更后的公司章程; 3.公司上年度年检报告和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的财务审计报告; 4.学杂费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本单位学杂费专用存款账户账号和账户状况报告; 5.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职业资格等级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 6.法定代表人变更导致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等发生变动的,应提交变动后的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等变更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参照公司设立) (三)股东和注册资本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股东和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申请报告》和《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变更申请表》;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变更后的公司章程; 3.公司上年度年检报告和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的财务审计报告; 4.学杂费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本单位学杂费专用存款账户账号和账户状况报告; 5.变更后的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具体内容参照公司设立)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四)经营范围(培训项目)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范围(培训项目)变更(增设)登记申请报告》和《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经营范围(培训项目)变更(增设)申请表》; 2.新设培训项目的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 3.新设培训项目拟聘用的专兼职教师名单和任教内容、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书以及职业资格等级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新设管理类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还应提交相关行业或专业教学背景的证明材料,以及该项目教学管理负责人相关行业从业经历的证明材料; 4.新设培训项目拟聘用外籍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q246tau7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