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行为警示信息管理暂行办法.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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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行为警示信息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1 北京人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 销售行为警示信息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诚信管理,强化行业和社会监督,创造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的行业氛围,塑造行业良好形象,促进北京保险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和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根据《保险法》、《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保监发〔2009〕2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的通知》(京保监发[2011]52号)等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北京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是指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包括保险公司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及其委托的保险代理机构(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银邮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中销售保险产品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销售行为,是指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为促成保险合同签订以及合同签订后提供服务过程中的所有行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警示信息是指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不规范销售行为处理记录。 第五条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建立北京人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行为警示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警示信息系统),记录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不规范销售行为处理记录。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和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共同负责警示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运营管理。 第二章 警示信息的内容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不规范销售行为是指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情况: (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及保险人。 (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重要事项()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代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签投保保险合同及工作人员应必威体育官网网址 北京人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 诚信展业承诺书 作为北京地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我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制度以及所属公司的管理制度,诚实守信、规范展业。 二、在人身保险销售活动中,自觉杜绝以下行为: (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及保险人。 (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重要事项()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代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签投保保险合同 北京人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 诚信展业承诺书 (银邮兼业代理机构版本) 作为北京地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我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制度以及所属公司的管理制度,诚实守信、规范展业。 二、在人身保险销售活动中,自觉杜绝以下行为: (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及保险人。 (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重要事项()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代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签投保保险合同 北京人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行为 警示信息报送表 京(中)保协申报字[ ]年[ ]号 报送机构名称 报送日期 保险销售从业 人员基本信息 姓名 服务机构 资格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不规范销售 行为事实 处理结果 处理时间 是否通知到本人 □ 是 □ 否 未通知原因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经理意见 签名: 日期: 公司负责人 意见 签名: 日期: 申报公司(盖章) 北京人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行为警示信息 撤销申请表 京(中)保协申撤字[ ]年[ ]号 公司名称 申请人姓名 申请日期 性别 资格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申请人对如下警示信息有异议,且能提供有效证据,经调查核实,公司 同意撤销: 警示信息登记日期: 警示信息内容: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经理意见 签名: 日期: 公司负责人 意见 签名: 日期: 公司(盖章) 警示信息撤销申请受理回执 京(中)保协受字[ ]年[ ]号 公司: 我们已受理贵公司提交的警示信息撤销申请(京保协申撤字[ ]年[ ]号),并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撤销。 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 日 期: 附件2 北京人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行为 警示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根据《北京人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行为警示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办法》目前适用的范围为在北京地区经营业务的人身保险总公司、北京分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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