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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市场主体法课件
第二篇 市场主体法 企业的分类 依据不同的标准,可将企业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企业的经济性质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 (2)按企业的所属行业分为,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商业企业、矿业企业、各种服务性企业等。 (3)按出资者的不同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 (4)按企业的法律地位分为,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第一章 企业法概述 企业法概述 一、企业的概念及分类 1、企业的概念 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企业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企业是社会经济组织。 (2)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 (3)企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 (4)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经济组织。 非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即法律中说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中的其他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社会组织。 非法人组织的法律地位: 观点之一:非法人组织不为民事主体,而是诉讼主体; 观点之二:非法人组织只是自然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特殊形式,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观点之三: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诉讼能力,是既不同于自然人也不同于法人的另一类民事主体。 我国法律规定:其他组织为民事义务的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但非法人组织只具有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其在财产和责任上不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非法人组织的种类 1、盈利性非法人组织和非盈利性非法人组织 盈利性非法人组织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非盈利性非法人组织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如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2、需登记的非法人组织和不需登记的非法人组织 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民事诉讼法49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企业法的概念及其体系 1.企业法的概念 企业法是调整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以及企业与政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企业法调整的对象包括: (1)国家机关在行使经济管理职能时与企业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 (2)企业内部各级组织及其成员在企业管理和经济协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3)企业与其他企业及社会组织之间发生的经济关系。 企业法的体系 企业法体系是规范企业的设立、组织机构、明确企业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法规。 我国企业法体系主要由如下一些法律、法规构成: 《公司法》、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 《乡镇企业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外资企业法》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等几十个法律、法规。 企业法的体系 西方国家的企业组织形态是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我国原以所有制形式划分企业法律形态并制定相应法律,但目前已构筑起已国际接轨的企业法律制度体系—— 《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 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案 例 甲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欠被服有限责任公司货款100万元,乙企业(合伙企业)欠被服有限责任公司货款120万元。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欠被服有限责任公司货款50万元。 (1)被服有限责任公司向甲企业的股东张某、李某要求偿还100万元,理由是甲企业无力偿还,张某、李某表示,他们设立公司时,出资已经到位,没有偿还100万元的义务。 (2)被服有限责任公司向乙企业的合伙人赵某要求偿还120万元。赵某提出,自己与另一合伙人王某有约定,2人各自对外承担50%的债务,因此只愿意偿还给被服有限责任公司60万元。 (3)被服有限责任公司向丙企业业主黄某要求偿还50万元。黄某提出,自己的注册资金是10万元,因此应当在10万元内承担责任。 分 析 1.甲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对甲企业的债务适用《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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