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口老龄化老龄事业发展报告书(2007年)-上海老龄网.doc

上海市人口老龄化老龄事业发展报告书(2007年)-上海老龄网.doc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上海市人口老龄化老龄事业发展报告书(2007年)-上海老龄网

2008年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报告书 截至200年底,上海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65岁及以上人口21万人,占总人口的15.%;70岁及以上人口1万人,占总人口的11.5%;80岁及以上人口5万人,占总人口的3.%,占60岁及以上人口的17.%。百岁老人位。本市共有纯老家庭老年人8万人,其中单身独居老人万人。200年上海市户籍人口预期寿命为81.8岁,其中男性7岁,女性83.岁。 本市稳步推进市政府实事全面完成养老服务优惠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服务管理水平提升,受益人群扩大 养老保障 养老保险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关于2008年调整本市城镇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调整城镇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本市2007年底以前已按城镇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先每人每月增加65元再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月述两项合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不足75元的,补足到75元。按照本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2007年12月底年满70周岁且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到2000元的人员,每人每月再按下述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1933年1月1日~193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月;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1928年1月1日~193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月;年满80周岁及以上(1927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月。上述人员按照本条规定增加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不超过2000元。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领取城镇基本养老金的人数共计万人,占老年人口的6%。 ——小城镇保险 完善小城镇社会保险制度,适当提高养老保险本市发布了小城镇社会保险计发养老金办法:从2008年1月1日起,年办理申领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养老金。小城镇养老金33.38万人。 ——农村养老保险 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老年农民的养老金待遇。农村社会养老金万人。 ——征地养老 2008年,本市部分区县调整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发放标准全市60岁及以上被征地老年农民领取征地养老的人数共计1万人,占老年人口的6.%。 图1 200年与200年享受各类养老保险情况比较 完成本市10万名农民纳入养老保障体系1996年以来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逐步推进,2004年又建立了农村老年农民养老待遇托底机制。随着非农就业工作的推进,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也纳入了城镇或小城镇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农民养老保障制度。为进一步扩大本市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覆盖面,完成本市10万名农民纳入本市养老保障体系工作列为年市政府实事项目。至,全市纳入养老保障体系的农民新增15.9万人。老年农民养老金托底补贴政策 截至2008年底,全市6岁及以上农村无保障老年人获得的人数共计万人,占老年人口的.8%。 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老人供养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获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共计0.7万人,获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共计万人,总共占老年人口的2.0%。全市60岁及以上的农村五保老人数共计0.2万人,占老年人口的0.1%。 扩大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养老保障政策覆盖面 2006年9月,本市出台了70周岁以上、在上海居住生活满30年的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纳保政策,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为完善本市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纳入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形成城镇老年居民社会保障制度,2008年11月,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于11月17日印发了《关于完善本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从12月1日起实施。本市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纳入社会保障的范围以及相应的城镇老年居民养老待遇进行了调整。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纳保范围从年满70周岁扩大至年满65周岁。通知规定,年满65周岁,在本市居住、生活满30年,现为本市城镇户籍且已满15年,未享受基本养老、医疗以及征地养老待遇的老年居民(以下称城镇老年居民)可享受规定养老待遇。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城镇老年居民养老待遇为每人每月400元。年满70周岁的城镇老年居民养老待遇由每人每月460元增至500元。 中,未享受基本养老、医疗以及征地养老待遇是指未享受本市规定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征地养老等待遇以及外省市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城镇老年居民,自年满70周岁的次月起,养老待遇自动调整全市城镇岁及以上老人符合相关条件,可享受养老待遇的人数共计万人,占老

文档评论(0)

youbika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