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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儒家典籍看孔子的音乐道德美学 摘要:从《论语》对儒家典籍中的音乐美学思想的总结来分析孔子的音乐道德美学观。通过考察孔子的言论 进而归纳出三个方面的内容,可知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中强调了审美与情感、道德的结合,是儒家“乐感文 化”的开端。 关键词:孔子;论语;儒家;音乐美学;情感;道德 中图分类号:G6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160(2002)06-0016-02 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是中国历史上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同时也是一位杰出的音乐家。他首创私人 办学,积极提倡音乐。不断进行音乐实践:弹琴,击筑,鼓瑟,唱歌。如:他将《诗经》305篇用乐器伴奏歌唱,并为之 正乐,使音乐成为“六艺”之一加以传授,并把《诗经》作为传授弟子的教本。他开创了儒学中的音乐美学理论,影响了 整个封建时代音乐美学思想的发展,使中国古代思想进入了一个灿烂的时期。 众所周知:在先秦许多儒家典籍中都研究和阐明了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审美现象。提出了一系列的美学思想。孔子把这 些都纳入他的“仁学”中加以提炼,升华。因而他的音乐美学思想远比前人深邃,精辟。孔子在他的音乐美学思想中一方 面肯定审美和艺术给人以美感享受的积极意义;另一方面又强调只有这种美感享受才能导致人和社会二者和谐统一。从而 建立起情感与伦理道德,个人与社会和谐的音乐美学思想。这些在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论语》中都有具体体现,本 文拟从孔子美学思想的角度来谈他的音乐道德美学观。具体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看。 1“乐之教化在于道德”——即音乐从道德上感化人 孔子的审美理想是“文质彬彬”。“文”即文采,指一个人要注重礼乐即音乐文化修养;“质”即实质,指一个人的 仁义之道及伦理品德。孔子认为:一个人没有礼乐修养就显得气质不佳,但只有礼乐修养而缺乏仁义之道的伦理品德便是 一种虚饰;所以他还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异,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强调具有礼乐修养与仁义之道的品德才是完 美的人,只有人的身心得到全面发展才是文质协调。他还主张:“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之, 则吾从先进”。意思是说选用人才,以是否受礼乐教育为准则,宁愿选用先受过礼乐教育的“野人”,而不用后来才受过 礼乐教育的“君子”。朱熹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诗指《诗经》、礼指仁义之道,其中“乐”指音乐。也就是 指诗、礼、乐达到和谐统一后到达快乐的最高境界,也即一种审美境界。他的这一观点是吸取、继承、总结了孔子的审美 思想,从音乐的角度上谈人们对艺术的要求和审美评价。 2“道德之内涵在仁”——即音乐要贯注“仁”的道德内涵 从审美准则看,孔子认为“乐”可以感化人的心灵,陶冶人的情操,使人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仁义礼道,从而发展为君 子。他强调作为君子,思想是纯正无邪的,即“思无邪”,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动。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 何?人而不仁,如乐何?”意思是说:人如果没有仁爱,讲什么礼?人如果没有仁爱,讲什么乐?说的是外在形式的礼乐, 都应以内在心理情感为真正的凭依,否则只是表象而已。比如某些音乐虽有曲调,也还悦耳、顺畅,可内容却是空空如也, 无法引起人们的共鸣、激发人们的审美愉悦。由此可见,孔子的观点非常明确:礼乐的本质是“仁”,为人“不仁”,便 无从对待礼乐。孔子在哲学上崇尚中庸之道,艺术上提倡中和之美。所谓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孔子意识到音乐应 随情感而发展,要有理性的节制,不是动物性的简单发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将中庸之道运用于音乐并将情感的因 素统一起来,避免因突出某一因素而抹杀另一因素的片面性,这无疑是符合音乐艺术的内在规律。从《论语》等以来的传 收稿日期:2002-08-20 作者简介:余艳(1970-),女,本科,讲师,研究方向:音乐舞蹈.第6期余艳:从儒家典籍看孔子的音乐道德美学观17 统音乐体系大都在这一审美准则的范畴内。 3“尽善尽美的和谐”---即音乐形式与内容、情感与道德的统一 孔子认为音乐有思想性和艺术性。他评价音乐的标准是“善”和“美”。所谓“善”是指内容的完善,“美”是指音 乐的形式美好、动听;二者能完美结合就尽善尽美了。这就将音乐的内容与形式和“礼”、“仁爱”结合起来了。他在齐 国观听古乐舞《韶》后,认为获得了一次很高的艺术享受,以致“三月不知肉味”。并说:“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韶》 尽美矣,又尽善也!”但接着评价另一部古典乐舞《武》时却说:“尽美矣,未尽善也!”可见他推崇《韶》,并要求乐应 合乎礼的规范。他断言,歌颂舜帝功德的《韶》乐的内容和形式都达到了高度统一。而《武》这部反映武王灭商兴周事迹 的乐舞,虽欣赏起来很美,但过多表现征伐的武力行为,未能完全做到仁爱,所以“未尽善也”。而《韶》乐则是赞颂舜 帝德治的内容,符合了孔子的政治主张。因此,孔子在正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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