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PDFVIP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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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PDF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5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中国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 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 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 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 “新会 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上述七项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2014年1月26日起,中国财政部陆续发布的2号、9号、30号、33号、39号、 40号、41号七项新准则。 4、变更日期 1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本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 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 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二)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的通知》(财会[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会计政策产生重大变更。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 知》(财会[2014]8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 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四)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 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 资方是否应被合并;由于采用该准则,本公司已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以确认对被 投资方是否具有控制权及是否应当被合并。 (五)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 知》(财会[2014]11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 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 响。 (六)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 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 投资》,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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