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基本原理.pptx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税法基本原理要点

税法基本原理; 目 录 第一部分 税法的概念 第二部分 税收法律关系 第三部分 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 第四部分 我国税收立法、税法调整与实施 第五部分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第五部分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税法的概念; 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一)税法的概念 何谓税收? 第一,征税的主体:国家 第二,征税的依据:政治权力 第三,征税的目的:阶级统治、社会公共需要 第四,分配的客体:M(社会剩余产品) 第五,税收三性: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 第六,税收主要职能:调节经济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理解: 首先:所谓有权的国家机关: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我国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同时,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之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往往拥有一定的税法立法权,因此也是制定税法的主体。此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还可以授权行政机关制定 某些税法,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也是制、定税法的主体的构成者。 其次,税法调整的是税收权利义务关系,而非直接的税收分配关系 税收分配关系是国家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所形成的一种经济利益关系,包括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各级政府间的税收利益分配关系两个方面。 最后,税法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从广义上讲,税法是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即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讼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从立法层次上划分:税收法律,由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税收法规,由有关政府部门及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规章等。从狭义上讲,税法指的是经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 (二)税法特点: 1.从立法过程看,是经一定立法程序制定出来的而非认可的,属制定法而非习惯法。 2.从法律性质上看,以保障人们某种权利为主的可以称为授权性规范,反之从规定人们某种义务为出发点的可以称为义务性规范。税法属义务性法规而非授权性法规,显著特点是强制性。 3.从内容看,税法具有综合性。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 税法与税收关系:税收与税法密不可分,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二、税法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与适用原则 (一)基本原则 1.税收法律主义: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税法的构成要素均须法定: 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依法稽征原则(依法定要素稽征、依法定程序稽征) 2.税收公平主义:量能负担;负担能力的标准(负担能力相等时的衡量指标、不等时衡量指标) 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公众信任原则):征纳关系就主流来看是相互信赖、相互合作,而不是对抗性的。 4.实质课税原则: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其税负。; (二)税法适用原则 指税务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运用税收法律规范解决具体问题所必须遵循的准则。 ---协调、保障 1.法律优位原则: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法阶) 2.不溯及既往原则:维护税法的稳定性与可预测性,有例外。“有利溯及”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在新法生效后,新法效力优于旧法。但当新旧税法处于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时,以及某些程序性税法引用“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时,可以例外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实体税法不具溯及力,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有一定溯及力。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关于税收争讼的原则,指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在发生争讼时,先履行税务机关认定的纳税义务。; 【例题1】从1999年11月1日起,对个人在中国境内储蓄机构取得的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某居民2003年4月1日在我国境内某储蓄机构取得1998年4月1日存入的5年期储蓄存款利息5000元,如果该居民被征收了1000元的个人所得税。这样处理,违背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 )。 A.法律优位原则 B.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C.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D.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例题2】纳税人必须在缴纳有争议的税款后,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才能受理纳税人的复议申请,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 )。 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B.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文档评论(0)

dajuhyy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