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20148武汉东湖院课外学分实施办法
武汉东湖院课外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武东院教字〔2013〕18号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提高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特设立课外学分。 第二条 课外学分是指全日制本、专科生在校期间,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课外研究和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经学校评审认定后被授予的学分。 二、课外学分的分类与计分办法 第三条 课外学分分为教科研类、文体活动类、技能训练类和社会实践等四大类。 (一)教科研类:包括参加学校及以上有关部门立项的教科研项目,完成并结题;获得国家专利;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被学术会议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参加编写教材、著作;开展或听取学术讲座,达到规定要求;设计综合性、创新性实验、进行科研专题调查、撰写科研报告等达到规定要求等; (二)文体活动类:包括参加文体活动、演出、比赛获奖或达到规定要求;课外阅读并撰写读书笔记,经批阅合格;公开发表文学、新闻、评论、美术、音乐、书画、摄影作品等。 (三)技能训练类:包括参加全国大学英语、计算机等科目等级考试,达到一定水平;获得行业(国家政府部门认可)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专业资格证书;辅修第二专业,取得辅修证书或学位证书;参加校级及以上单位或具有一定影响的学会(协会、行业等)组织的学科、技能竞赛并获奖等。 (四)社会实践类: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创业活动等,取得优异成绩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参加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达到规定时间和次数;主持社团活动或校、院级其他大型活动等。 各个项目的选修细则与计分办法(见附表1)。 第四条 有排名顺序的集体项目排名前五位按照排名前后依次乘以调节系数100%、80%、60%、40%、20%,排名第六及以后酌情计算学分。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 第五条 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有重复或同一项目申请课外学分,取最高值,不重复认定和计算学分。 三、课外学分的管理 第六条 课外学分由教务处归口管理,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和各二级学院负责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与课外学分的审核证明等工作。 第七条 学生课外学分认定程序: (一)申请:由学生本人在毕业前提出申请,填写《武汉东湖学院课外学分申请表》(见附表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各项活动和社会实践的,须提供活动组织单位的认可证明,获奖和取得证书的,须提交奖状、证书等材料),本、专科学生分别于第8、6学期开学前三周内报所在学院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学生信息进行汇总,并填写《武汉东湖学院课外学分认定汇总表》(见附表3),于第8、6学期第五周报教务处复核认定。学生的证明材料留学院备查。 (三)认定: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予以复核,复核通过,录入学生成绩,予以认定。 第八条 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该课学分,并根据《武汉东湖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九条 学生必须获得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外学分,超过的课外学分计入成绩档案,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依据。 第十条 在附表一之外的项目,需要认定和授予课外学分的,由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商议定后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 武汉东湖学院课外学分选修细则及计分办法 类别 选修内容 学分 考核内容及单项学分 教 学 研 究 和 科 学 研 究 活 动 主持或参加教研、科研项目 2-4 通过国家部委组织鉴定的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计3分,参加人员计2分;通过省级政府厅局或组织鉴定的,项目负责人计2.5分,参加人员计1.5分,通过武汉市政府委局组织鉴定的项目负责人计2分,参加人员计1分;获国家级成果奖计4分,省级成果奖计3分,市级成果奖计2分。同一项目成果取最高奖项计分。 完成创新训练项目 1-3 申报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自主创新基金项目并按要求完成,列入国家计划的计3学分,列入省级的计2学分,列入市级的计1学分。 提交科技作品 1-3 提交科技作品或研究报告,获国家级奖励计3分,省级奖励计2分,市级及社会团体、校级奖励计1分,校级奖励需经过校内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的认定。 发表论文 1-4 在核心期刊、国外著名期刊发表论文的,作为第一作者计4分,参加人员2分;受邀在国际、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计4分,在其他正式期刊和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计2分;在学校学报和论丛上发表论文计1分。 编写著作、教材 2-4 编写(翻译)并公开出版学术(科普)著作、教材的,主编(或排名第一)计4分,参编计2分. 出版学术专著 4 公开出版学术专著计4分 举办科技讲座、宣读科技论文 1-2 在学校组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