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02-遗产的处置要点
2、变更遗嘱有效的条件: 遗嘱人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变更后的遗嘱当然也必须内容合法; 依法律规定的形式进行变更。 (二)遗嘱变更的形式 1、可以对原遗嘱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也可以立新遗嘱。 2、可以采取与原立遗嘱相同的形式,也可以采取与原立遗嘱不同的形式。 3、原遗嘱是以公证方式订立的,则不能用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的形式变更公证遗嘱,而只能以公证遗嘱的形式进行变更。 4、除公证、自书遗嘱外,变更其他形式的遗嘱时,也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依各种法定形式的要求制作遗嘱。 (三)遗嘱变更的有关问题 1、遗嘱人以不同的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2、遗嘱人以不同的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3、如果变更后的遗嘱是无效的,仍以原先所立的有效遗嘱为实际执行的遗嘱。 (下页案例) 高方源,男,1931年生,早年丧妻,膝下二子一女,长子高有德,次子高有才,女儿高宛芝。1989年3月,高方源立下遗嘱,将家中祖传房屋六间平均分给三个子女,两间东屋给长子,两间中屋给次子,两间西屋给女儿,并到当地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 高方源一直和长子高有德住在自己祖屋中,本想以分给两间房产来换取长子的欢心,但没想到高有德却因为自己没有得到全部房产而耿耿于怀。自从遗嘱公证后,高有德更是变本加厉,经常以辱骂、冻饿等方式虐待老人。次子也不是十分关心父亲的境况。只有女儿很孝顺老人。 (接下页) 1995年11月,高方源满着长子,在女儿家里当着次子和另外三个邻居的面,立下了录音遗嘱,说废除1989年3月所立的遗嘱,将两间西屋、两间中屋和西侧的一间东屋留给女儿,东侧的一间东屋留给次子,不留给长子任何房产。 1998年6月,高方源又带两个儿子和女儿一起去房产登记机关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将自己的两间西屋、两间中屋和西侧的一间东屋的产权过户给高宛芝。同年10月,老人去世。 随后,在房产遗产上三个子女发生了激烈的争吵。高有德认为自己继承两间东屋;高有才和高宛芝则坚持说高有德虐待老人,无权继承遗产,况且父亲已经改变了遗嘱,所以应由他们各自继承一间东屋。三人争执不下,遂诉至区人民法院。 二、遗嘱的撤销 (一)遗嘱撤销的概念 1、概念:遗嘱的撤销是指遗嘱人废止原先所立遗嘱全部内容的行为。 意义:撤销遗嘱也是遗嘱人的权利,遗嘱人可以基于种种考虑撤销遗嘱,也不需要任何理由,在遗嘱人死亡前可以随时撤销自己所立的遗嘱。 2、遗嘱撤销的条件: 必须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 由遗嘱人亲自进行,不得由他人代理; 不能委托他人于其死后代为撤销。 (二)遗嘱撤销的形式 1、遗嘱人可以用声明原遗嘱无效的方式撤销也可以用立新遗嘱的方式撤销原遗嘱。遗嘱人对原遗嘱的内容部分撤销实际上是遗嘱的变更。 2、遗嘱人不得以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来变更、撤销公证遗嘱。 3、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4、遗嘱人损毁涂销遗嘱,或者在遗嘱上写明废弃的意思表示,此遗嘱视为撤销。 范宗(男)与范世(男)系兄弟关系,与范敏(女)、范舫(女)、范珍(女)、范琴(女)均系被继承人范祥(1969年4月死亡)与于卿(1998年1月死亡)的子女。被继承人范祥、于卿在本市海淀区蓝靛厂有北房5间,于卿生前于1992年立有遗嘱,将5间北房由范宗继承2间、范世继承3间。于卿一直与范宗、范世生活,但经常与他们发生矛盾,于卿为了和儿子共同生活一直忍气吞声,并患多种疾病。4个女儿见状纷纷接母亲回家照顾。 2个儿子认为她们有强占房产的企图,不让范敏等接于卿回家。1996年4月于卿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带4个女儿去了海淀区公证处,以公证形式撤销了1992年遗嘱。公证后于卿未将公证情况告诉2个儿子。于卿于1998年1月去世。范宗、范世正准备分割5间房,受到范敏等4个姐妹的制止。范宗、范世起诉范敏、范舫、范珍、范琴,要求按遗嘱继承。四被告辩称,范宗、范世不能继续按遗嘱继承,应由法院按法定继承顺序分割房产,并出示了于卿关于撤销遗嘱的公证书。 三、遗嘱的执行 (一)遗嘱的法律效力 概念:遗嘱的法律效力是指立遗嘱人在遗嘱中所作的意思表示得以实现的效力。 如前所述,遗嘱人立遗嘱必须符合法定条件,遗嘱继承也是遗嘱人死亡后才开始。因此,遗嘱的法律效力包括其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两方面的内容。 1、遗嘱的设立效力 (1)什么是遗嘱的设立效力 遗嘱的设立效力是指遗嘱设立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符合法定条件的遗嘱一经设立,即具法律效力。 遗嘱合法设立后,即受法律保护,虽然遗嘱人可以变更、撤消遗嘱,但其他任何人均不得篡改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CECS193-2005 城镇供水长距离输水管(渠)道工程技术规程.pdf VIP
- 《Python数学建模算法与应用课件》04第4章 线性规划和整数规划模型.pptx
- 立体仓库结构设计(底盘单元).docx VIP
- ASME中国制造-ISO12944-7-2017 中文译稿 第7部分 涂装工作的实施和监管.pdf VIP
- 2025年生物制药企业生产过程节能减排与成本控制方案.docx
- 民国时期广东的蔗糖生产与蔗糖业纠纷研究.pdf
- 末梢血标本采集专家共识试题及答案.doc VIP
- 年回收拆解30000辆报废汽车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VIP
- JTT1495-2024公路水运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规程.pdf VIP
- 《人类起源的演化过程》名著导读PPT教学课件.pptx VIP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