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2016年“营改增”全面分析及其对企业运营模式商业模式的影响要点
进项税额来源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发票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票面金额×13% 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进项抵扣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 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 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 进项抵扣凭证都必须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认证,认证通过当期申报抵扣。为减轻公司税负,采购、报账部门需要充分、及时地取得进项抵扣凭证。报账时进项抵扣凭证(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务必在开具之日起30天内交至财务初审会计。 农产品销售发票 需要认证 不需认证 常见的增值税发票样式 进项抵扣凭证(续1) 票样1 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 进项抵扣凭证(续2) 票样1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进项抵扣凭证(续3) 票样2 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 进项抵扣凭证(续4)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票样3 目录 “营改增”的概述 一 增值税原理 二 营改增”对运营模式的影响 三 “营改增”对公司的影响 三 对经营状况的影响 对营销管理的影响 对成本、投资采购管理的影响 对业务流程管理的影响 对财务管理的影响 对税务管理的影响 对内部管理的影响 对IT系统的影响 管理思路 营改增”对运营模式的影响 “营改增”内容涉及公司方方面面,影响重大。 价外税 差额征税 视同销售 以票控税 特有征管模式 增值税特点 采购管理 价税分离后收入、成本、利润均下降。 市场经营 IT系统 …… 经营状况 财务管理 税务管理 BOSS、经分、报账等系统需满足增值税需要。 定价、营销方案、促销方式等受影响。 供应商资质、发票取得的要求及流程受到影响。 会计核算、预算分析、运营分析、内部控制等受到影响。 涉及纳税申报操作、申报纳税层级、发票领用。 …… 营改增”对运营模式的影响 3.1 对经营状况的影响 单位:亿元人民币 注:以2011年31省财务报表为数据基础,假设增值税税率为11%。 相比生产企业,公司成本费用中可抵扣的进项低,成本费用下降幅度远低于收入下降幅度,导致利润下降,税负上升。 营业收入:价税分离导致收入下降,工信部取态不涨价 成本费用:取得专用发票较少,可抵扣成本费用占全部成本费用仅29.05% 资本开支:可抵扣项金额占全部资本开支的51.76% 3.2“营改增”对营销管理的影响 增值税特点 捆绑销售 销售赠送实物 销售赠送自有业务 资费套餐设计 折扣处理 “营改增”对营销管理的影响重大 客户服务 IT支撑 营销成本 …… 营销策略 产品资费 发票管理 业务支撑系统按需调整 积分兑换 客户资质管理 客户宣传,统一应对 渠道酬金 合作模式 发票和账单展示 充值卡定额发票 发票传递 …… 3.2.1对营销管理的影响-视同销售 业务行为: 赠送实物; 积分兑换电信服务或其他商品; 向本单位员工无偿提供服务或商品; 视同销售—即使未取得实际收入,但发生应税服务或货物所有权转移,仍要计征增值税。 举例 视同销售 无偿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赠送货物及应税服务需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 客户以积分向公司换得价值111元的电信服务 现状:不视同销售,不缴纳税金。 增值税下:公司虽然无获得实质性经济收益,但对于111元的增值服务仍要计算销项税额。 假设适用税率为11%, 则销项税额=111÷(1+11%)×11%=11元。 客户预存1000元话费,送价值800元的手机一台。 现状:应交税金=1000 × 3%(营业税率)=30元 增值税下:销项税额=1000/(1+11%)*11%=99.1元 视同销售销项税额=800/ (1+17%)*17%=116.2元 3.2.2 对营销管理的影响-混业经营 若无法将1000元收入准确拆分至手机销售收入、通讯服务收入及增值服务收入,按现行增值税的政策规定,例子中1000元收入按三项收入中最高税率计征销项税额。 销售终端的适用税率为17%,因此,1000元全额按17%计算销项税额: 举例 客户支付1000元(不含税),即获得一台手机(价值800元)和500元话费用于一个套餐,套餐服务包括:价值300元的通话服务收入,价值200元的增值服务。 若电信企业可以准确拆分(并获得税局认可)三种收入,假设销售终端收入500元,通讯服务收入300元,增值服务200元,则按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销售终端销项税额=500×17%=85元 通讯服务销项税额=300×11%=33元 增值服务销项税额=200×11%=22元 该套餐销项税额合计= 混业经营—不同适用税率或征收的货物或应税服务需要分别核算,否则从高适用税率。 存在17%、11%多档税率,涉及不同税率的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