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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 古希腊罗马社会思想的转折

小结:城邦制度的背景与城邦社会学的视野;小结:城邦制度的背景与城邦社会学的视野;小结:城邦制度的背景与城邦社会学的视野;第三讲 古希腊罗马社会思想的转折 ——从外界到内心,从城邦到世界;第三讲 古希腊罗马社会思想的转折 ——从外界到内心,从城邦到世界;希腊化时期(BC 4世纪末—AD 1世纪); 希腊生活的理想世界分崩离析,民族的宗教淹没在日常生活的习俗中,被剥夺了独立性的和破碎的政治生活不再唤起忠诚与虔敬,孤立无助的心理随处弥漫,产生对人生哲学和个人生活智慧的强烈渴求,处世哲学成为哲学的基本的和核心的探求,并试图对抗东方的宗教,成为乱世中人的安身立命的心智替代品。; 罗马人具有分离重要事物并使其具有实用性的能力,由此他们建立了自己的法学;罗马人最为突出的特征是其坚强的责任感,它常使他显得毫无激情,但他??能为某种理想而献身。他从不争论何为诚实,何为正义;他的观念是传统而天生的,并且由一种近乎宗教般的执著支撑着;罗马人还有一种设想法人人格的惊人能力,他们对潜藏在这种人格背后的精神内容极为敏感。; 恺撒和儒略历 恺撒修改了历法, 这部儒略历今天我们还在使用; 公民权授予高卢人和西班牙人; 此举消除了意大利人与行省各族人之间的区别 恺撒与西方文明 最重要的贡献是恺撒经营西方的成就。庞培和亚历山大都到东方去赢取声誉和财富的,恺撒是第一个认识到西北欧潜在重要性的领导人。他把高卢并入罗马世界,既为罗马带来财富,又把城市生活和文化引入到当时蛮荒的西方。西欧文明后来就是在恺撒征服的这些地区固定下来的。 ; 罗马除了军事组织、法律和社会团结力方面以外,文化方面主要是对希腊的接受,史称罗马的希腊化; 希腊伟大时代的文化成就之所以没有失传,这主要归功于亚历山大和罗马征服者造成的太平局面以及征服者对希腊文化的喜爱。 ;Colosseum;第三讲 古希腊罗马社会思想的转折 ——从外界到内心,从城邦到世界;一、伊壁鸠鲁的社会契约思想;一、伊壁鸠鲁的社会契约思想;一、伊壁鸠鲁的社会契约思想;一、伊壁鸠鲁的社会契约思想;一、伊壁鸠鲁的社会契约思想;1、“世界城邦” 2、自然法 3、晚期斯多葛学派的道德学说 ;二、斯多葛学派的社会思想;Stoa;1、“世界城邦” 斯多葛学派对于社会的看法是从人类大视角出发的。 斯多葛学派认为,人作为宇宙中的一部分,就要象宇宙中的其他部分一样,顺应和服从宇宙整体。 与世界城邦的主张相联系,斯多葛学派改变了希腊思想中把人看作某一特定城邦之公民的观念,提出某种一般的、普遍的人的思想,把希腊作为特定人的概念变为人类的概念。否定人与人之间的特定区别,宣扬一种不分国籍、种族(希腊人或野蛮人)、地位的抽象的普遍的人,称之为世界公民。 ;2、自然法 与普遍的世界城邦和抽象普遍的世界公民相应,斯多葛学派提出了某种普遍的、超时空的人类法则,这就是自然法。 (1)自然法的依据(人的自然本性即人类理性) (2)自然法的内容(①人人有自保的权利;②人人平等) (3)自然法的普遍性和至上性→ ;(3)自然法的普遍性和至上性 自然法是以人类的普遍本性为依据 → 适用于一切时代社会,是所有地区、国家、民族人为制定的法律的渊源和依据。(芝诺) 斯多葛学派认为自然法就是理性,是至高无上、普遍存在的,是宇宙一切事物,包括国家和个人所必须遵循的法则。国家制定的法律必须符合自然法要求。(西塞罗) 他们认为,一个人有双重身份,即世界公民和城邦公民。 “就我是安托宁来说,我的城市与国家是罗马;但就我是一个人来说,我的国家就是这个世界。” (奥勒留?安托宁) 即也就是说,作为世界公民,应该忠诚于自然;作为某一城邦或国家的公民,应当忠诚于该国或城邦的人为法,或习惯习俗。因为个体的人实际上属于两个序列,一个是道德序列,一个是政治序列。于是个体的人就应当服从于这两个系列中的法则,遵守自然法和人为法。而自然法是最高的法,人最终应服从自然法。 遵守自然法的结果就是社会正义。 ;3、晚期斯多葛学派的道德学说 自然法的观念,既衍生了罗马法,也衍生了一种“忍受”的道德学说。 前者把自然法观念转化为政治和法律制度,成为罗马人的一项伟大创制,在西方法律史上产生深远影响。(代表人物是西塞罗) 后者则将其转化为道德律令(代表人物是塞涅卡)。他所要寻找的人类共同体,不是一种政治共同体,即不是国家,而是社会,其关系是道德的、宗教的而非政治的和法律的。 但他对社会的改变持否定态度。 “愿意的人,命运领着走;不愿意???人,命运拖着走。”(塞涅卡) ;Roman Law and Western Civilization;Roman Law:Foundation Stone of Western Spirit and Culture;伊壁鸠鲁的社会思想是从外界缩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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