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绩效考评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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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绩效考评方案

—  PAGE 2 — —  PAGE 10 — **县总工会2010年度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方案 机关绩效考评是现代科学管理的一种重要方法,也是一种先进的以绩效为工作衡量标尺的目标管理机制,在增强工作计划性、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领导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改善机关纪律作风等方面,有积极效应。**县总工会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的通知》(蒙发〔2010〕21号)和县委创新开展“三项建设”工作要求,结合2010年度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业抓织布、农业抓养兔”的工作重点及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重点工作落实为目标,以工作实绩考核为重点,以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绩效考评体制机制为手段,增强绩效考评的权威性、全面性、综合性,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促进科学发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总工会执行力和公信力,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注重实绩、社会公认,奖优罚劣、持续改进的原则,扎实开展总工会绩效考评工作。 二、考评时间和对象 (一)考评时间。 2010年1月至12月31日。 (二)考评对象 总工会本级机关 三、考评内容和考评指标 总工会绩效考评指标设置重点工作、职能工作、临时性工作、党的建设、综合工作和绩效考评6项一级指标,分值为100分,重点工作、职能工作、临时性工作指标由总工会根据单位的“三定方案”,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并根据县政府分解下达的2010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和重大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及上级的年度工作部署、本系统重点工作和本部门主要职能来设置具体考核指标,经总工会领导签字审定后,送县绩效办备案。党的建设、综合工作和绩效考评指标由考评部门设置具体考核指标送县绩效办备案。 四、考评方法 绩效考评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领导评价、察访核验、和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指标考核。 根据工作目标设置具体的考核指标,按指标的重要性和完成难易程度,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坚持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日常评估与年终评估相结合,由县核验组进行考核评估。县绩效办牵头,对考核评估的数据进行核验和汇总。 (二)公众评议。 由总工会绩效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采取问卷评议方式,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机关干部、企事业人员、城乡居民等进行评议。按要求提供基础样本资料,建立公众评议样本库,按分层配额、随机抽样的原则从中抽选调查样本。分别邀请不同的评议主体进行评议,并设置不同的评议内容、赋予不同的评分权重,增强公众评议的针对性、客观性和准确性,重点从履行职责、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评议,加大同级部门互评的力度,推动各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加大下级机关评议上级机关的力度,推动各部门的作风转变和服务基层意识的增强。 (三)领导评价。 由总工会绩效办负责组织协调实施,由总工会领导以无记名方式对各部门进行评价。 (四)察访核验。 由县绩效办牵头具体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实地调查、专项检查、抽样检查等方式进行。经察访核验查实的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扣分。 (五)日常督查。 由县绩效办组织,县机关绩效督查员具体实施。主要采取听、看、查形式对我总工会进行督查,年终对总工会在督查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集体商定扣分分值,并将结果交给县绩效办。同时,对平时未按县绩效办及有关业务主管单位要求完成各项工作或未按时报送材料的,每次扣1分。 指标考核、公众评议、领导评价、察访核验、日常督查的具体工作方案由总工会绩效办制定。在考评工作中,存在重大争议的,由总工会绩效办报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审议。 五、加分条件及标准 (一)加分条件。 年度考评得分必须达60分以上,且当年集体获市委、市政府或区厅级以上奖励的可以加分。 (二)加分标准。 集体获市委、市政府或区厅级以上奖励的加2分,获自治区党委、政府或国家部委级奖励的加4分,获国家级奖励的加6分;工作创新,国家(部委)、自治区党委、政府(区直部门)、梧州市委、市政府在我县召开现场会的分别加5分、3分、2分;在国家(部委)、自治区党委、政府(区直部门)、梧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现场会或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分别加5分、3分、2分;工作经验被国家(部委)、自治区党委、政府(区直部门)、梧州市委、市政府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的,分别加5分、3分、2分;单位有干部职工荣获区党委政府、国家部委及以上奖励等荣誉的,每人次加2分;超额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或在县重大项目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也可加分,加分的分值由县委常委会讨论确定。考评时能确定当年获奖的,其加分分值计在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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