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9.18.阳湾沟煤矿2012煤矿生产合同(修改税率后)汇总.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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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阳湾沟煤矿生产服务协议书 PAGE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阳湾沟煤矿生产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YTJT-SC(2012)008) 二o一一年十二月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阳湾沟煤矿生产协议书 第  PAGE 29 页 共 28页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阳湾沟煤矿生产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YTJT-SC(2012)008) 甲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东海 住处: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 乙方:鄂尔多斯市龙源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任伟 住处: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塔拉壕镇新镇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鄂尔多斯市龙源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遵循优???共享、精诚合作、平等公正、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通过一致协商同意,特签订本生产合作协议,以兹遵照。 第二章 设备租赁 第二条 设备租赁 设备租赁按2009年3月甲、乙双方签订的《生产合作协议书》(合同编号:YTSCBSCHHT2009-11)约定的条款执行。 第三章 协作范围、产量、年限、价格、结算办法 第三条 协作范围 一、阳湾沟煤矿6#煤煤炭开采的现场管理(包括原煤售前的矿井安全、通风、供排水、机电设备、井下主副运输和地面辅助生产系统、10KV变电站供配电、内部组织管理等)。、 二、综放工作面搬家期间,乙方实施对工作面设备的拆解、运输和安装工作等; 三、地面辅助生产系统(不包括锅炉房)的现场管理等。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分包、挂靠出包本协议规定协议事项。 第四条 协议期限 本生产服务协议实行一年一议一签制,下年度合作协议于上年度协议期满前30日内签订。本协议有效期壹年,自本协议执行之日起计算。乙方表现优异,优先连签。因生产工艺、采场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因整体工作完整性要求需相应延长或者缩短协议期限,可依据本协议规定原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 协议产量 在保证销售前提下,乙方必须完成年综放产量80万吨的生产协议任务(包括搬家时间)。 第六条 费用协议及结算办法 一、费用协议及结算 实行生产费用总承包的方式,由甲方承包给乙方。按照协议年综放产量80万吨测算出生产总承包成本费用为61.20元/吨(不含税价),其中: 1、核定综放年产量80万吨,核定岗位人员为250人。按照岗位编制核定年工资总额1370.35万元(不含税价)。 2、当月生产费用结算总额=当月综采计量产量×61.20元/吨(不含税价)。 (岗位设置及人员工资详见附件一) (生产成本构成详见附件二) 二、吨煤费用调整:由于生产不正常导致综采连续停产时,按下列协议条款执行: 当年度综放产量≥80万吨时,吨煤协议单价和生产成本等各种费用不予调整。当年度综放产量<80万吨时,执行下列约定: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停产; 1.1、 乙方的矿领导、生技科、调度室、综合办、生活后勤和地面主扇、井下中央变电所、井下中央水仓、安检员、瓦检员等不受生产和放假影响的实际留守岗位人员按核定的岗位工资标准的100%进行支付。 1.2、 除1.1条约定外其他受生产影响岗位人员的工资补贴按如下约定,并由煤矿组织形成会议纪要执行: 1.2.1、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产,每月累计停产不超过5日时属正常停产,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2.2、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产,每月连续或累计停产6日~15日,甲方按核定的岗位工资标准的100%支付乙方岗位人员工资。 1.2.3、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产,依据停产时间和岗位需求,工资标准分段计算如下: 连续停产16日~30日,甲方按核定的岗位工资标准的80%支付乙方岗位人员工资; 连续停产31日~90日时,甲方安排乙方留守必要人员上岗外,其它人员一律放假。综采队上岗人员工资标准按核定本岗位工资标准的60%执行。机运队、通安队上岗人员(除3.1中约定人员)工资标准按核定本岗位工资标准的75%执行。放假不在岗的人员由甲方每日补助40元/人生活补贴,待恢复生产时,按时到岗人员的生活补贴在次月工资中予以发放,否则不予补贴。 1.2.4、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产,连续超过90日时,上岗人员工资执行上述约定的工资标准,放假人员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费用。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采掘接续失调和生产事故、设备故障事故导致停产或者延误正常生产,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并接受甲方按照甲方相应的管理制度对乙方的经济处罚。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地质灾害、国家政策、市场销售等)造成停工停产,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经济损失,互不追究对方责任和经济赔偿。 4、因工作面出现陷落柱、冲刷带等特殊地质构造时,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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