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的管理办法.doc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的管理办法

?吉林省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 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管理,建立和完善财政促进金融支农长效机制,支持“三农”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是指财政部门对年度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增长幅度超过一定比例,且贷款质量符合规定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对余额超增的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本办法所称县域金融机构,是指县(含县级市,不含县级区,下同)辖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法人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不含农业发展银行,下同)在县及县以下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金融分支机构)。具体包括: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不含跨区域经营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及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县域内的分支机构。2010年新设立的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也纳入奖励范围。 本办法所称涉农贷款,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7】246号)中“涉农贷款汇总情况统计表”(银统379表)中的“农户农林牧渔业贷款”、“农户消费和其他生产经营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农林牧渔业贷款”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支农贷款”等4类贷款。 本办法所称涉农贷款平均余额,是指县域金融机构该年度每季度末贷款余额的平均值,即每季度末贷款余额之和除以季度数。如果金融机构(网点)为当年新设,则贷款平均余额为其设立之日起的每季度末贷款余额的平均值。 第三条 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工作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可控、管理到位的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是指财政部门建立奖励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和激励县域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支持农业发展。 市场运作,是指涉农贷款发放工作遵循市场规律,金融机构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风险可控,是指县域金融机构在增加涉农贷款投放的同时,应当加强风险管理,降低不良贷款率,有效控制风险。 管理到位,是指财政部门规范奖励资金的预决算管理,严格审核,及时拨付,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施效果。 第二章 奖励条件和比例 第四条 财政部门对县域金融机构当年符合奖励条件的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给予奖励。对年末不良贷款率高于3%且同比上升的县域金融机构,不予奖励。 第五条 奖励资金由中央、省和县级财政分担,具体比例为,中央财政分担50%,省财政分担30%,县级财政分担20%。 第六条 奖励资金于下一年度拨付,纳入县域金融机构收入核算。 第三章 奖励资金的预算管理 第七条 省和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县域金融机构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预计增量和规定奖励标准,安排专项奖励资金,列入下一年度省和县级财政预算。 第八条 省级财政部门每年向县(市)财政部门拨付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的奖励资金,由县(市)财政部门向县域金融机构据实拨付。 第四章 奖励资金申请、审核和拨付 第九条 县域金融机构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涉农贷款口径,依照财政部规定的奖励口径和比例,计算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增量和相应的奖励金额,按年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奖励资金。 第十条 奖励资金的申请、审核、拨付,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县域金融机构应当于年度结束2个月内,向县级财政部门报送当年奖励资金申请书及有关数据情况表(详见附表一、二)。金融分支机构以县级分支机构为单位汇总报送。不符合奖励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也应向县级财政部门报送当年有关数据情况表,反映当年涉农贷款有关情况。 (二)县级财政部门收到县域金融机构的奖励资金申请及相关数据后,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 对县域金融机构年末不良贷款率,按五级分类法对所有贷款进行统计、计算,由当地银监部门配合审核。 (三)县级财政部门向省级财政部门报送奖励资金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县域金融机构的奖励资金申请书及有关数据情况表的审核意见、涉农贷款发放和奖励资金情况表(详见附表三)。 (四)省级财政部门对县级财政报送的奖励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送专员办审核。 省级财政审核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有关统计数据时,由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配合审核。 (五)专员办收到省级财政部门的奖励资金申请材料后,出具审核意见并送省级财政部门。 (六)省级财政部门在4月30日之前向财政部报送奖励资金申请材料,并附专员办审核意见。 (七)财政部审核后,据实向省级财政部门拨付奖励资金;省级财政部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奖励资金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财政部拨付的奖励资金连同本级负担的奖励资金拨付到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收到省财政拨付的中央财政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ktj823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