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37.2-2002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 第2部分:光学性能试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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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4-27 发布于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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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5137.2-2020
  •   |  2002-12-20 颁布
  •   |  2003-05-01 实施

GB/T 5137.2-2002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 第2部分:光学性能试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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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T 5137.2-2002 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第2部分:光学性能试验.pdf

GB/T 5137.2-2002 (2002-12-20 发布,2003-05-01 实施) 前 言 GB/T 5137《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分为四个部分: ——第 1 部分:力学性能试验; ——第 2 部分:光学性能试验; ——第 3 部分:耐辐照、高温、潮湿、燃烧和耐模拟气候试验; ——第 4 部分:太阳能透射比测定方法。 本部分为 GB/T 5137 的第 2 部分。 GB/T 5137 的本部分修改采用 ISO 3537:1999《道路车辆 安全玻璃材料 力学性能试验方法》(英文版)。 本部分与该国际标准的主要差异如下: ——删除了国际标准中的“定义”部分; ——将“破碎后的可视性试验”中冲击点的位置及示意图,改为与 GB 9656-2003 相一致。 本部分代替 GB/T 5137.2—1996《汽车安全玻璃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本部分与 GB/T 5137.2—1996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4.透射比试验”改为“4.可见光透射比试验”; ——4.1 可见光透射比试验目的改为:“测定安全玻璃是否具有一定的可见光透射比”; ——5.1 副像偏离试验的试验目的改为:“测定主像与副像间的角偏离”; ——将“7.破碎后的能见度试验目的改为“7.破碎后的可视性试验”; ——7.4.3 中冲击点的位置及示意图保持与 GB 9656-2002 相一致; ——将“9.反射比试验”改为“9.可见光反射比试验”; 本部分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原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安全玻璃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与特种玻璃纤维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乐、韩松、陈峥科。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5137.2—1985、GB/T 5137.2—1996。 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 第 2 部分:光学性能试验 1 范围 GB/T 5137 的本部分规定了汽车用安全玻璃的光学性能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汽车安全玻璃(以下简称“安全玻璃”)。这种安全玻璃包括各种类型的玻璃加工成的或 玻璃与其他材料组合成的玻璃制品。 2 试验条件 除特殊规定外,试验应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a) 环境温度:20℃±5 ℃; b) 压力:8.60×104Pa~1.06×105Pa; c) 相对湿度:40%~80%。 3 试验应用条件 对某些类型的安全玻璃而言,如果试验结果可以根据其某些已知的性能所预测,则无须进行本标准规 定的所有试验。 4 可见光透射比试验比 4.1 试验目的 测定安全玻璃是否具有一定的可见光透射比。 4.2 试样 应使用制品或试验片,试验片可以从制品上相应试验区域切取。 4.3 仪器 4.3.1 光源:白炽灯,其灯丝包含在 1.5mm×1.5mm×3mm 的平行六面体内。加于灯丝两端的电压应使色温 为 2856K±50K,该电压稳定在±0.1%内。用来测量电压的仪表应有相应的精度。 4.3.2 光学系统:(见图 1)由焦距 f 不小于 500mm 并经过色差校正的两个透镜 L1 和 L2 组成。透镜的净口 径不超过 f/20。透镜 L1 与光源之间的距离应能调节,以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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