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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我的美好告别
预约我的美好告别
人生,终有一死,但我们一辈子在逃避这个结局。
在科技发达下,越来越多人在医疗现场被延命加工,一息尚存,却毫无尊严。
年初,亚洲第一部善终法案《病人自主权利法》立法通过,开启“自己善终,自己来”的新纪元。
死亡,不再是禁忌与惧怕,而是生命的凝视与整理。
清楚交代,告别挚爱。人生最后一哩,预约自己的美好告别。
“七十六岁的老人独自在森林散步,被响尾蛇毒蛇咬了。
卧倒的身旁,留着一块砖与一条蛇。
女婿发现后,机警地将老人与蛇送往医院。
‘是剧毒的响尾蛇,得注射血清。’医师告诉家属,若没有注射,老人可能四小时就会走了。
家人召开家庭会议后,‘决定不注射了。’
因为老人是罹患阿兹海默症患者,生前曾表达,他痛恨这个病,希望未来能有自然死亡的机会。
家人认为,这条蛇,是上帝派来给老人家的礼物……”
阳明大学医管所副教授杨秀仪,在台北市仁爱医院演讲时,分享了这个美国例子。
“如果你是这位医师?会不会帮病患注射?”在场医师举起手。
“如果你是这位病患?会不会希望医师帮你注射?”现场一片静默。
“寿终正寝,是每个人的期待,如果不出意外,大部分的人都可以活到‘寿’的阶段,问题是我们的‘终’呢?”杨秀仪说,医疗科技介入老人的临终,使得台湾面临三种困境:“生命虽然延长了,健康却恶化了;病痛延长了,死亡缓慢了;寿命延长了,痴呆严重了。”
那条响尾蛇,犹如上帝派来的使者,提醒着即将迈入高龄化社会的台湾,病人、家属、医师三方都得共同面对的生命课题。那就是,活着的时候,考虑怎么面对死亡,迈向善终。
在医疗发达的前提下,越来越多人担心,自己将陷入一个“不得好死”的年代。本身是医师的前‘立委’沈富雄,日前在脸书上发表“准遗言”,第一条就是:“不插管、不气切、不电击、不可成为植物人”。前卫生署长叶金川给儿子的遗嘱更简明:“如果我没醒来,不要串通医生来凌迟我。”同样是拒绝无效医疗的执行。
为什么这些最清楚医疗行为的专家,却担心自己在医疗现场被“凌迟”,无法善终?
还要一直救下去吗?
见死不救迷思 医纠死结难解
“根据《医疗法》第六十条与《医师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医师对病人采取必要措施,不得无故拖延。’”前‘立委’杨玉欣说,医师在医疗现场若不作为,事后遭家属控告,恐会触犯《刑法》的杀人罪。导致许多医师明知病患状况已经不可逆,却一直救、一直救,“压断肋骨、电击插管……”不敢放弃治疗。
“我们必须透过立法,先帮医师解开这个法律死结,破除见死不救的迷思。”杨玉欣说,去年底‘立法院’三读通过《病人自主权利法》,即将在三年后(2019年1月6日)实施,首度将“拒绝医疗权”还给病人本身,这也将是改变台湾生死观念的关键法案。
未来民众可以“预立医疗决定”,发生永久植物人、极重度失智等五种状况的患者,经医疗评估确认病情无法恢复,医师可依病人预立意愿,终止、撤除、不进行维持生命的治疗或灌食。
《病人自主权利法》诞生!
亚洲第一部 保障每个人的“善终权”
“卫福部”表示,这是亚洲第一部病人自主权利专法,也是台湾自1996年实施《安宁缓和医疗条例》二十年后,再度强化民众的安宁观念。
台北市立联合医院总院长黄胜坚说:“《病人自主权利法》是《安宁缓和医疗条例》的进阶版,也就是说,只要你曾预立医嘱,当遇到突发状况或疾病导致昏迷,无法表达清楚意愿时,所有维生器材等重装备,都不准挂上你的身体,进行加工延命。”
“有一位九十岁的阿公,虽已经表态不插管急救,但因呼吸衰竭被送到新店某医院时,医师评估后仍决定插管,家属后来将阿公远送来宜兰,要我拔管。”
阳明大学附设医院急诊部医师陈秀丹说,在医师的伦理教育中,存活率仍是重要指标,在医疗现场,“拚拚看”、“救救看”就成为医师与家属普遍的对话,医疗介入造成死亡延后,“痛苦地活着”才是病人最大的悲哀。
“在集体社会气氛中,我们同意让一个人死去,好像是杀了他!”本身罹患罕见疾病的杨玉欣说,自己也是预见死亡的人,她认为《病人自主权利法》中,倡议“拒绝医疗”的精神,绝不等于“自杀”。“拒绝医疗”只是让生命历程回归自然,排除过度维生治疗的介入,保障每个人与生俱来的人格尊严。
这项攸关你我“善终权”的《病人自主权利法》于2016年1月初公布,《今周刊》与台湾指标民调公司,在四月中旬进行“病人自主权利法大调查”的民调中,却仅有45%民众知道法案,仍有55%民众不知道,显示倡导与教育信息严重不足。
虽然“知名度不高”,但经提醒后,有高达83.5%的民众认同,此法案是保障民众的医疗自主权,维护善终权益和生命尊严。
“台湾民众对善终权高达八成的自主意识,跟我的认知是一模一样。”沈富雄说,他自己对人生最后一程的主张,已经很多年了,包括交代助理与友人成立四人“善后小组”,他不断嘱咐:“我走后,你们不可以这样,不可以那样……。”
但四月中旬,他突然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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