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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T7001-2009第2号修改单最终无痕版LN确认20160317教程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1—200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1—200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30-2007
前 言
2004年5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2004年5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起草组并在北京召开首次编制工作会议。2005年至2008年,起草组召开了多次编制修订工作会议,提出修改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2008年10月,为了确保本规则编制质量,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经研究,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08]94号文决定在部分地区试用本规则。2009年2月,根据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试用情况,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会议,对试用反馈意见进行了整理,对本规则进行了进一步完善。2009年5月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09]24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09年8月,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审议反馈的意见,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会议,对规则进行了修改并形成报批稿,2009年12月4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的编制工作,遵循了在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兼顾我国电梯相关工作现状的原则。本规则明确规定了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目的、性质、依据、适用范围、检验条件、检验周期、程序与要求、内容和方法,以及检验结论的合格判定条件,规定了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和使用单位以及从事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职责要求,以指导和规范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何 毅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王福绵 吴 岩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孙立新 戴光宇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分院 李 宁
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 张彦朝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黄文和
广州市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 武星军
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毛怀新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赵伯锐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原徐成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陆棕桦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鲁国雄
杭州西子孚信科技有限公司 马凌云
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 温爱民
目 录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1)
附件A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7)
附件B 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格式) (29)
附件C 电梯定期检验报告(格式) (39)
附件D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格式)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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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T7001-200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与强制式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除外)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前款所述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以下简称电梯)的生产(含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以及从事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遵守本规则规定。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监督检验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本规则所称定期检验是指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在用电梯定期进行的检验。
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下统称检验)是对电梯生产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开展为保证和自主确认电梯安全的相关工作质量情况的查证性检验。电梯生产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的自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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