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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新闻报道的平衡性研究的论文.doc

  社会新闻报道的平衡性研究的论文   摘要 本文以《南方都市报》关于邓玉娇棠的报道文本为例,经过分析后指出,影响平衡性的主要因素一般表现在事实选择不对称,导致主要新闻源缺失:价值判断出现偏向,容易激化矛盾等方面,   关键词《南方都市报》 邓玉娇案 社会新闻 平衡性研究      在日常新闻报道中,社会新闻报道中的客观性偏失,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事实的判断。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新闻报道中的平衡性问题没有把握好,尤其是对一些复杂案件的报道。本文以《南方都市报》关于邓玉娇案的报道文本为例,分析新闻报道的平衡性原则。      一      新闻平衡性,不仅包括信息报道中不同意见、态度和观点的平衡。还包括信息获取来源、手段和途径的平衡。当论及平衡性与客观、公正的关系时,瑞典学者维斯特斯特给出了一个新闻客观性理论框架,从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三者的逻辑关系。   根据维斯特斯特新闻客观性概念模型图,新闻客观性包括实在性和公正性两个层面。实在性是指事实的本体方面,是客观实在性。公正性则是指加之于事实的新闻报道层面,是客观的价值评判。而这两个层面,又分别可以分解成两个方面。就事实本体而言。事实的客观实在性要求所报道事实是真实的,这是新闻定义的第一要素。而事实的真实又不仅仅是单一事实的真实,是要做到整体的、立体的真实,这就要求对与所报道事实相关的事实进行报道。公正性原则对平衡性,非党派性的要求是指排除各方复杂利益关系后对事实作出的评价。.一方面排除相关事实之间的利益牵连,一方面是指记者主观上超然、中立的态度。而陈述中立则是客观公正原则在报道的文本呈现中的反映。新闻平衡性处在金字塔结构的最底层,是公正性下属的基本单元之一。要做到新闻客观性,就必须处理好新闻报道的平衡性。        二      都市报纸在追求可读性的同时也容易误入捕风捉影的歧途,违背新闻客观性原则。本文选取《南方都市报》从2009年5月19日到6月17日共11篇(除去3篇社论及评论)关于邓玉娇案的??息和调查性报道,对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探讨相关新闻报道中的平衡性问题。   在邓玉娇案演变成邓玉娇事件的报道过程中,《南方都市报》中影响新闻报道的平衡性因素反映在以下几方面:   1,事实选择不对称,导致主要新闻源缺失。   邓玉娇案发生后,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舆论和 网络 舆论,《南方都市报》对该案进行了追踪报道。在与邓玉娇案相关的11篇连续报道中,记者所采用的新闻来源主要是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律师夏霖、巴东县公安局长杨立勇、以及邓贵大妻子郑爱芝、邓贵大的同事、邓玉娇的朋友杨红艳、邓玉娇的爷爷邓正兰等人,其中着重采访和呈现在报道中的是张树梅、夏霖、杨立勇。表面看来,报道为了实现消息源的多元化,以保持适当的平衡,采访了与当事人有关的这些相关人员。但是却忽略了对案件的主要当事人邓玉娇、黄德智、邓中佳等人的采访。唯一在案件结束时对邓玉娇的采访,也由身为退休法官的邓正兰充当邓玉娇的代言人。   新闻采访过程是通过向消息源求证,获得事实材料的过程。采访过程中采访对象一般包括事件当事人、目击者、知情人以及与事件相关的人员。在对这些人员进行采访之前,记者尤其应当理清采访对象之间的利益关系。复杂的利益关系会直接影响所得事实材料的真实性。记者作为客观、中立的“局外人”,要把握新闻报道的平衡性,就应当给当事人各方以相同的发言机会。在事实选择上,兼顾利益对立的各方,选择能反映事实各主要方面的消息源,对存在冲突的事实材料进行调查求证,以保持所获事实的真实、完整。   《南方都市报》2009年5月20日a12版刊发的一篇题为《女服务员与招商办官员的致命邂逅》的报道中。记者采访了事件当事人邓玉娇的朋友和亲属,这些采访对象对当事人的主观印象本身并不足以代表当事人的特征,加上文中采访对象还提到:“即便在现实世界里,她也经常被人误读”,可见,采访对象的这些主观判断也是基于误读作出的,因此,并不能由此认定当事人的性格特征。从采访对象处获得的这些间接评价和误读中,充斥着“自卑”、“内向”、“张扬”、“怪异”、“歇斯底里”等负面色彩较浓的词汇,很难让读者对邓玉娇的性格特征作出客观判断。   新闻报道的平衡性很容易由于记者所选事实和观点的偏颇遭到破坏。要把握平衡,新闻从业人员应该择选主要消息源。在不能获得事件主要当事人提供的信息时,也应理清消息提供者之间的复杂的利益关系,基于事实进行判断,再基于客观、理性的推理,把握事实选择的平衡性。   2 价值判断出现偏差,激化矛盾   (1)充斥冗杂细节描写。弱化主要矛盾   在《南方都市报》的连续报道中,邓玉娇案始终蒙着一层诡异色彩。使新闻报道背离客观,倾向于悬疑小说。报道中大量的细节渲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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