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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保温材料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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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拓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4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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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 卖 合 同
买方: 重庆拓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卖方: 重庆鸿鸟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就甲方 和泓江山国际项目部 购买乙方 外墙保温材料 产品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品名、产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
序号商品名称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总价1难燃型聚苯板重庆
鸿鸟30mm按实际供货量结算 M3340按实结算2挤塑板重庆50mm M34903胶粘剂重庆25kg/袋 T8804抹面胶浆重庆25kg/袋 T880备注:本合同价款包括产品、配置、配件、包装和运输等交货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税费。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及保质
2.1产品的质量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执行,乙方保证产品符合环保标准及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有害物质排放的相关标准、规范,同时应符合甲方对该产品的特殊要求,《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国际(GB6566-2010)规定的建筑主体材料类产品标准。乙方对产品质量负完全责任,保证安装、使用后能够通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
第三条、计量方法
以乙方根据甲方通知实际交付的数量并办理甲方入库单及完善手续为准,由甲方库管员和材料员以及乙方经办人签字确认。
第四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标准包装,如无相关标准按双方约定的有利于保护产品的方式进行包装,包装物由乙方负责供应,不回收。双方约定的包装物和包装方式为: 袋装或薄膜覆盖
第五条 交货地点、方法及期限
5.1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指定地点即: 和泓江山国际大坪项目部 施工现场。
5.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1) 项执行:
(1)??方负责送货;(2)乙方负责委托第三方运输,甲方负责运费;(3)甲方自提自运。
5.3货物装卸采用第 (2) 种方法执行:
(1) 乙方负责装卸;(2)乙方负责装、甲方负责卸;(3)甲方负责装卸。
5.4交货期限:
双方约定乙方在 / 年 / 月 / 日前交货,或按甲方通知的时间、规格、数量、品名交货,但甲方应提前 5 日通知乙方。
第六条、交货和对账,月结算汇总表凭证的特别约定
6.1 交货时双方应做好书面记录,明确品名、数量、质量、规格等货物基本情况及交货时间、地点,交货前甲方现场收货库管员应按双方提前确定的样板核对相应的材料质量及规格,清点材料的品名及数量,相应送货单必须由甲方相应的库管员 刘良艳 梁好 ,任何一人签字认可, 并由乙方完善相关对账,由甲方指定材料员田崇斌 、项目经理 邹习兵 共同签字认可,办理月结算汇总表凭证的手续,按甲方要求办理材料月结算汇总表,经甲方按程序审批在财务部挂帐后方有效,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交货义务。
6.2乙方委托 屈晓飞 (身份证号码: )作为项目对账,月结算汇总表凭证的经办人,受托人在凭证上的签字行为,视为乙方确认。
6.3每次送货后,乙方送货员持送货单在甲方库管人员(收料员)处,按实际验收合格入库的数量办理项目部认可的三联戓四联验收入库单,然后在甲方规定期限内,乙方持我司项目部办理的入库单与甲方指定人员进行对帐,对帐完毕后,甲方开具月结算汇总表,双方完善签字及盖章手续后交甲方材设部、财务部进行挂帐,未挂帐款项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挂帐手续必须在甲方出具入库单后30日内完善,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收取该笔货款的权利)。
6.4项目部所有结算资料必须由甲方预算部审核后方能生效。
6.5乙方明确地知道,甲方任何工作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施管人员、项目经理、库管员等)任何时候以甲方或甲方相关项目部的名义向乙方出具的欠据、收据、承诺及其他任何经济法律文书等,必须经甲方分管、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并在5日内到甲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无效,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七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7.1产品的价格,以双方约定的为准。
7.2货款结算与支付:
每月20号~22号为双方对账时间,第二月30号前支付第一月核对金额的50%货款,第三月30号前支付第一月核对金额的35%货款至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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