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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条例复习 Microsoft Word 文档.doc
《旅行社条例》和《实施细则》复习题(2009-05-25 14:59:27)转载标签:杂谈 分类:旅游法规 1. 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关于旅行社管理发布了几次行政法规?发布时间和名称? 答:三次。1985年5月11日,国务院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1996年10月15日,国务院发布 了《旅行社管理条例》,2009年2月20日发布了《旅行社条例》。 2. 《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什么时间公布?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答:《旅行社条例》2009年2月20日发布,5月1日施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4月3日发布, 5月3日施行。 3. 《旅行社条例》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答: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 健康发展。 4. 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如何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 答: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可以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相关部门投诉。执法主体增多,体现出社会执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同时也增加了游客投诉主体的选择性,突出了执法人性化特点。 5. 《旅行社条例》对旅行社行业组织有什么要求? 答:旅行社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为旅行社提供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引导旅行社合法、公平竞 争和诚信经营。 6. 入境旅游业务的含义, 答: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外国旅游者来我国旅游,港、澳特别行政区旅游者来内地旅游,台湾 地区居民来大陆旅游,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在境内旅游的业务。 7. 出境旅游业务的含义, 答: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 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出境旅游的业务。 8. 新办旅行社是否可以直接申办出境业务? 答:不可以。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八条,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9. 旅行社是否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 答:不分。根据《旅行社条例》不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统称为旅行社。《旅行社条例》分为 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和经营国内和接待入境业务的旅行社两类,重在业务经营上划分而在形式上 统称为旅行社。 10.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是否可以经营入境旅游业务? 答:可以。随着从事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其已经具备了接待入境旅游的能力。为此,《旅行社条例》统一了从事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准入条件,规定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后,就既可以经营国内旅游业务也可以经营入境旅游业务。 11.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应具备的条件? 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有必要的营业设施;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12.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哪些文件? 答:设立申请书;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企业章程;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的证明;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3.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应具备的条件? 答: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14.旅行社设立的办事处、代表处或者联络处等办事机构,不得从事什么活动? 答: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 15.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缴纳数额的规定? 答: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 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16.旅行社设立分社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要求。 答: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 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17.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减免规定? 答: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 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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