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流失文物追诉若干法律问题研究.pdfVIP

海外流失文物追诉若干法律问题研究.pdf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海外流失文物追诉若干法律问题研究.pdf

第 35 卷第4 期 2旦旦旦7 }i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Vol. 35 No.4 July ,2015 JOURNAL OF DA旦ING NORMAL UNIVERSITY DOI 10. 13356/j. cnki. jdnu. 2095-∞63.2015.04.012 海外流失文物追诉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齐湘泉,董真真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北京 lα)()88 ) 摘 要:加强文物保护已是国际社会共识,追索海外流失文物是文物流失国的强烈诉求,而诉讼是追索海外流失文 物的重要途径。各国对文物财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各不相同,追索流失海外文物的诉讼过程中势必会涉及诉讼主 体、管辖权、定性、所有权保护规则、法律适用规则等法律适用问题,研究这些法律冲突会加大对我国跨国诉讼追索 流失文物的力度,最大限度地使流失海外文物回归祖国。 关键词:流失文物;管辖权;所有权;法律适用 作者简介:齐湘泉(1955-) ,男,山东昌邑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国际私法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研究!! ( 14AFX026) 。 中固分类号:四9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63(2015) O4-∞50-11 收稿日期 :2015-01-27 2014 年 9 月 9 日,中国国家文物局主办的第 四届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专家会议在中国敦煌召开,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 20 多个国家的政府官员和专 家参加了会议,会议重点讨论了文物保护、追索与 返还的法律问题和技术难题,通过了旨在促进文化 财产保护与归还为主题的《敦煌宣言~ ,推动了追 索流失海外文物工作的开展。 文物①是一个民族或国家特定时代的产物,是 一种特殊的文化财产,集经济、文化、历史、艺术、科 学与考古等价值于一身,是一个民族精神传承的物 质载体,其蕴内含的历史、艺术、科学等价值是用任 何方法都无法复制的。追索文物不仅关涉一国的 文化主权和民族尊严,更维系着民族文明的传承以 及一国民众的情感诉求。 中国是一个文物资源丰厚的大国。然而,在近 现代的历史进程中,中国的文物却屡遭劫难。侵略 战争造成的疯狂抢掠,文物价值飘升引起的猖狂盗 掘与走私,致使不计其数的珍贵文物流失于海外。 近年来,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一些不法分子键而 走险,大肆盗窃馆藏文物,盗掘古墓并进行走私,不 仅使得文物价格不断飘涨而且导致文物非法贸易 泛滥。有资料显示,新一轮的文物流失与犯罪潮已 经显现。②更令人忧虑是,在全球化背景下,文物 犯罪逐渐呈现职业化、集团化、国际化、智能化的趋 50 势,产生的社会危害十分严重,国际社会已经将中 国、埃及、希腊及秘鲁并称为当今世界文物流失最 严重的四个国家。 [1] 诉讼是追索流失文物的一种重要的途径。文 物追索不仅涉及文物原属国法律,而且还会涉及文 物所在地法律及相关的国际条约。由于各国法律 存在差异,在追索流失海外文物的诉讼过程中势必 会遇到各种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问题。本文拟就 与之相关的诉讼主体资格、管辖权、定性、所有权保 护规则、法律适用规则等问题进行分析,并为我国 跨国诉讼追索流失文物提出可行性建议。 一、流失文物追诉主体资格 流失文物追诉主体资格是文物追索诉讼中的 先决问题,事关诉求是否能够被法院受理。在实践 中,很多文物追索案件的败诉就是因为诉讼主体不 适格。 2∞7 年,追索龙门石窟佛首案无疾而终, ①文物亦称为文化财产。文物与文化财产的表述没有实质意义上的 差别,文物是中国法律的习惯表述,文化财产则多见于国际法律文件中。 ②据统计川8 年到 2朋年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各类文物案件近 二千起。其中,盗窃文物案件 898 起、盗掘古墓葬文物案件 937 起、倒卖文 物案件 113 起、抢劫文物案件 36 起,可见文物犯罪处于新一轮的高发期。 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盗窃、盗掘、走私文物和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 类化石等犯罪屡禁不止,大案要案时有发生。在有些偏远地区,不少文物古 迹处于无人守护的状态,成为犯罪分子规假的目标,文物安全压力极大。一 些文物单位、博物馆的保护措施和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甚至出 现了一些安全事故。 不了了之,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原告主体不适格。 2∞8 年,欧洲保护中华艺术联合会向法国巴黎 大审法院(Tribunal de Grande Instance) 申请禁拍 令,请求法院禁止法国佳士得公司拍卖圆明园流 失文物鼠首和兔首铜像,2009 年 2 月 24 日,法院 宣判欧洲保护中华艺术联合会只能代表该协 会,不能代表中国,也不能代表公众利益,遂驳回了 终止拍卖的请求。上述案例都表明适格主体是诉 讼得以进行的前提,没有适格的诉讼主体,法院不 会受理案件,追索文物诉讼也就难以

文档评论(0)

yingzhiguo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5243141323000000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