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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案例教学法及其在民法教学中的运用.pdf
2007 年第 3期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No. 3 2 007 (总第 60 期 ) Jou rnal of H eilongj iang A dm in istrative Cadre In stitu te o f Po liticsA nd L a ( Sum No. 60 ) 论 案 例 教 学 法 及 其 在 民 法 教 学 中 的 运 用 申建平 (黑龙江大学 法学院 , 哈尔滨 1500 80) 摘要 :案例教 学法对民法教学具有如下几方面的促进作用 :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提高学生 理论联系 实践 的能力 、提高学生的沟通能力和批判能力 。在运用案例教学法进 行民法教 学的过程中 ,需要注 意如下几个问题 : 正确引导案例教学的进行 、处理好案例教学法与其他教学法之间的关系 、精心选择适当的案例 、摆正教师的位置 。 关键词 :案例 教学法 ; 民法 ;运用 中图分类号 : G642 文献标志码 : A 文章编号 : 100 8 - 7 966 ( 2007) 03 - 0 122 - 03 种教 学法 下的学生仅需要通过研习案例更为感性地理解成 一 、案例教学法概况 文法的具体适 用以及适用中所产生的诸多问题 。为了把成 所谓案例教学法指的是教师通过在教学过程中向学生 文法的内容系 统 、完整地传授给学生 ,大陆法系国家普遍采 展示案例并让学生剖析该案例达到教学 目的的方法 。 用演讲式课堂教学法 , 案例教 学法只是一个与演讲式教学 通常认为 ,古希腊 哲学家 、教育家 苏格拉底 创造的 “苏 法相并列 的教 学法 ,在对学生进行考核时 ,案例分析也仅是 ( ) 格拉底式教学法 ” Socrat ic me thod 即为 当代 的案例教学 考题 中的一部分而已。 方法的鼻祖 。苏格拉底式教学法 的特点在于 , 教师首先提 就我 国而 言 , 由于我国奉行成文法制度 ,法院以成文法 出问题让学生得出一个 结论 , 然后不 断追问下去迫使学生 为依据做 出判决 ,此类判决也不具有 先例的作用 , 因此 ,我 不断承认 自己的错误 ,从而启发 、引导学生进行严密的推理 国法 学教 学中所使用的教 学法主要是演讲式课 堂教学法 , 和辩证思考 。由于苏格拉底教学法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 教师依据 教学大纲进行演讲式讲授 ,其讲授 内容具有权威 思考能力和批判精神 , 故 19世纪末哈佛大学法学院的兰德 性 ,学生的任务则是理解和记忆 ,质疑教师讲授 内容的行为 ( ) 尔教授 chri stop h er columb u s langd ell 在讲授契约法的过程 显得不礼貌也不受鼓励 。不过 , 自 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 ,案 中开始将苏格拉底式教 学方法 与法院判例结合起来 , 形成 例教 学法开始得到越来越 多的重视 ,但 由于长 期以来 我国 了 “案例教学法 ”。经过 100 多年的演变 ,如今的案例教学 高等教育 中缺 乏师生平等 、积极互动的教学氛围 ,案例教学 法已与苏格拉底式教学法之间存在很 大差距 了 [ 1 ] 。目前 , 法在 实践 中所取得的效果仍有待提高 。 案例教学法已风靡大陆法系和英美法 系的许 多国家 , 并在 二 、案例教学法对民法教学的促进作用 部门法教学乃至法理学 、法制 史学教学中都得到了应用 。 需要注意的是 , 由于两大法 系国家对判例的态度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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