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作品权利归属与行使中的利益平衡.docVIP

新闻作品权利归属与行使中的利益平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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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作品权利归属与行使中的利益平衡.doc

新闻作品权利归属与行使中的利益平衡   【摘要】从新闻媒体内部版权法律关系的角度可以将新闻作品分成职务新闻作品、法人新闻作品和个人作品等类型。目前,在新闻媒体内部围绕新闻作品的性质界定、权利归属与行使等问题存在权利博弈和利益关系失衡的现象,解决问题的对策包括调整新闻版权制度、合理发挥契约功能、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等。   【关键词】新闻作品;版权;职务作品;法人作品   【作者单位】王素,中原工学院。   新闻工作者由于从事采访、撰稿、编排、制作、发布等工作,同新闻媒体构成了内部版权法律关系。相对于新闻媒体的外部版权法律关系,无论是新闻媒体,还是新闻工作者对新闻媒体内部版权法律关系的重要性都认识不足,实践既不全面也不深入,处理相关冲突的经验不丰富。于是,在较长的时间内,新闻界很多人士不断在追问一个问题──新闻作品的版权到底属于新闻工作者还是其供职的新闻媒体[1]。随着新闻产业化的推进,新闻作品的价值得到了新的挖掘,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围绕新闻作品版权归属与行使的博弈加剧。新闻媒体和新闻作者由于处在利益与命运的共同体之中,互为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新闻媒体内部版权关系的协调应兼顾双方的利益。本文结合我国现行版权制度、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以及新闻版权管理实践,就新闻作品权利归属与行使中的利益平衡问题谈点看法。   一、基于职务创作的新闻作品类型   1.职务新闻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6条第1款规定,职务作品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新闻工作者与新闻媒体之间存在“劳动法律关系”是构成职务作品的必备条件之一,这种劳动法律关系通过聘书、任命文件、录取通知书、报到记录等材料得以确认。新闻工作者既包括新闻媒体内部在编的从事采访、编辑、制作、管理等正式人员,也涉及与新闻媒体有劳动合同关系的临时工、借调人员、兼职人员,甚至是实习生、学徒工等。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送审稿)第20条第1款将现行著作权法第16条第1款的“公民”改为“职工”,更加明确地勾勒了职务作品的主体范围。   职务新闻作品基于履行“职务”而创作,必须是“职责任务范围内”的成果,意味着这种创作活动具有行政强制性。新闻工作者的职责范围由规章制度、岗位守则、工作计划等限定。报刊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在经营宗旨、工作方针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共性,但是由于战略定位、服务侧重点等差异,决定了职责范围不可能完全相同,即便同类型的新闻媒体之间也是如此。新闻工作者在“本新闻媒体”工作范围之外创作的作品(包括新闻作品),不属于职务作品。比如,A新闻媒体的新闻工作者非经A媒体工作安排,为B媒体从事新闻报道工作所产生的新闻作品,对A媒体来讲就不属于职务作品。职务新闻作品体现的是作为自然人的新闻工作者的意志,新闻报道的规划、方案、实施,以及作品的内容、结构、表达形式等都不受新闻媒体的主导,新闻媒体只起任务下达、指示与说明的作用。   职务新闻作品占新闻作品的大多数,可以进一步区分为“普通职务新闻作品”与“特殊职务新闻作品”两种类型,分歧较多的是前者。按照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第1项的规定,特殊职务作品包括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虽然,该条款用了“等”字,属开放式不完全列举,但是显然大多数新闻职务作品不构成特殊职务作品。按照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2项的规定,新闻媒体可以与新闻工作者签订合同,将普通职务新闻作品转化成特殊职务新闻作品。需要注意的是,按照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送审稿)第20条第2款“但书”的规定,如果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那么职务新闻作品的版权归新闻媒体享有,新闻工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这样,普通职务新闻作品的范围将被大大缩小,甚至可能“销声匿迹”。因为,只要新闻媒体不与新闻工作者约定,职务新闻作品都将被直接归入“特殊职务作品”。   2.法人新闻作品   一般来讲,只有自然人才能从事创作,具备作者身份。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出于利益平衡的考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视为”作者,对应的作品称之为“法人作品”(“单位作品”)。法人新闻作品并非鲜见,比如新闻媒体署名的评论、社论,以及重大事件、重要新闻的报道等。新闻媒体具备版权主体资格主要是出于以下考虑:其一,新闻媒体为新闻报道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应当有一定的经济回报。其二,新闻媒体通常是新闻报道责任的承担者,包括侵犯版权和其他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比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6条的规定,如果新闻报道发生名誉权纠纷,新闻媒体可被单独或者列为共同被告。其三,有的新闻报道以新闻工作者的名义发表不能实现预期的社会效果,而只能以新闻媒体的名义发表。比如对重大新闻事件的评论、社论、编者按、编后语等,用新闻工作者的名义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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