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弘深学院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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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弘深学院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重庆大学弘深学院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版) 二、推荐对象 1.满足学校推免生 四、进程安排 1.召开会议,做好准备工作。时间:2015年7月3日。组织召开2012级推免工作准备会,向全体学生解读和传达当年学校和学院推免生政策,敦促学生利用暑期收集整理好相关证明材料,为推免生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2.学生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时间:2015年9月6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弘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信息表》和《重庆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提供能代表本人能力、素质、特长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以实验班为单位提交材料,由各班指定的专人负责收集,各负责人将纸质文档送到弘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邮箱。学生不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研究生。 3.资格审查,确定推荐范围。时间:2015年9月6日前。根据《重庆大学弘深学院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版)》“推荐对象”要求,进行推免生资格审查,确定推荐范围。 4.直推审查,报学校教务处。时间:2015年9月6日前。根据《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重大校〔2014〕268号)第十条(一)、(二)款,进行单列计划直接推荐审查,确定单列计划直接推荐学生名单,公示3天后将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 5.核实成绩,公示学分绩点。时间:2015年9月6日前。核实具有申请资格的学生前三学年所获得的平均学分绩点,依据五个大类实验班(同上)进行排名,并予以公示。 6.综合排名,确定面试名单。时间:2015年9月8日前。根据“重庆大学弘深学院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计分办法”(附件1),对学生进行综合排名,根据指标限额比例,确定获得专业面试的学生名单,并公示3天。 7.召开会议,送达面试名单。时间:2015年9月10日前。学院组织召开由相关专业学院相关人员组成的推免生工作会,通报相关情况,并将专业面试的学生名单和限额送达各专业学院。 8.协助配合,做好后续工作。时间:2015年9月10日后。弘深学院将专业面试名单送达各专业学院以后,前期工作基本结束。为方便学生,推免生后续工作在各相关学院完成,弘深学院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具体工作包括:(1)将弘深学院学生纳入各专业学院统一排名(专业成绩排名及专业综合排名);(2)将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邮件至jwcpy@);(3)留存学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备查验;(4)学生成绩单打印;(5)学校布置的其它后续工作。 9.后续推荐工作时间节点及相关事项,参见各相关专业学院安排。 10.专业面试,确定初选名单。各专业学院成立专家考核组,对推荐的学生进行审查,并组织专业面试,以学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在限额内确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初选学生名单,并公示3天。 11.公示无异,上报初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各相关专业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将初选学生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 12.名单返回,汇总审核备案。在报给学校的同时,各相关专业学院将名单返回弘深学院,弘深学院进行汇总审核备案。 13.接收录取工作时间节点及相关事项,参见学校安排。 五、其他事项 1.最终进程安排,以学校公布的时间节点为准。 2.公示地点:弘深学院办公楼、弘深学院网站;意见反馈电话:(023(023 3.本办法适合弘深学院2012级学生。 4.本办法若与学校规定有冲突之处,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5.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实施,由教务处和弘深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大学弘深学院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计分办法 附件2:弘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信息表 重庆大学弘深学院 二O一五年九月四日 附件1 重庆大学弘深学院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计分办法 一、总分组成 总分:Z=A+B+C 其中:A为学生平均学分绩点,B为学校政策奖励分值,C为学院政策奖励分值。总分Z的取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四舍五入法)。 二、计分方式 1.平均学分绩点A (1)计算范围:前三学年所修的全部课程(辅修专业、第二专业课程和外语四、六级成绩除外)。 (2)成绩依据:“重大教学”系统的“学生历史成绩查询”表。截止日期:2015年月日 2.学校政策奖励分值B (1)计算范围:2015年月日2015年月日 成绩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其他 省部级 0.03 0.02 0.01 0.005 0.001 学校级 0.01 0.006 0.003 0.001 0.0005 项目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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